高明市民请注意!
6月至9月全市将采取
上门见面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
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为确保即将到来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佛山市公安机关将于2020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户口整顿工作有助于提高全市人口信息数据准确性、鲜活性和权威性,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重复户口、无户人员、户口登记差错”等问题。广大居民应及时查看自己的户口登记情况,如果存在未及时办理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登记手续的,有多个户口的、无户口的及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不符或存在差错的,需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业务。
此次户口整顿工作将采取上门见面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逐户、逐人核对户籍登记信息,登记暂住人口信息。
佛山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
2020年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人口普查前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将于2020年6月至9月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核对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及时清理解决发现的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完备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确保人口资料全面翔实,为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工作方式
结合我市“四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取上门见面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逐户、逐人核对户籍登记信息,登记暂住人口信息。
二、整顿重点
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复户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
三、整顿内容
(一)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公民有2个以上户口的,保留其真实合法的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
(三)对无户口人员,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办理户口登记。
(四)对集体户进行全面清理,督促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尽快将户口迁出。
(五)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
四、主动配合
(一)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未注销户口或持有重复户口的本市户籍居民,出生未登记户口的婴儿,本人、亲属或监护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到户籍地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登记。
(二)在原户籍地迁出户口未到拟入户地落户的市民,应当尽快到原户籍地或拟入户地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恢复户口或落户手续。
(三)无户口人员应当尽快到经常居住地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报。
(四)本人或配偶已在我市购置住宅房屋并已办理产权证的本市集体户人员,已毕业的本市大专院校学生集体户人员,或符合其他家庭户落户条件的集体户人员,应当尽快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到户籍地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
(五)发现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本市户籍居民,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到户籍地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变更、更正。
(六)在我市暂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应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自助申报,或到暂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进行居住登记。
请各位市民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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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主持人
编辑:佛山新闻网罗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