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校长被学生举报性骚扰;女孩称小学6年持续被老师性侵;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孩子,我该如何保护你



女中学生被老师猥亵,之后被诊断患抑郁症和创伤性应激障碍,曾有四次自杀未遂,直至最后跳楼死亡;


四川绵阳东辰国际学校初中部副校长吴建峰被多名其执教过的毕业生在网络公开举报,称其猥亵、性骚扰女生;


3月20日,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网友在微博上发文,文中来自广西横县的女孩在手写信中称,从2010年刚上小学时起便被数学老师邓某某性侵,从小学一年级持续到六年级;


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审理一起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的案件。生父李某犯强奸罪,获刑5年6个月。


这些,是近日曝出的新闻。加上前不久的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案、国内版“N”号房事件,性侵事件的多发让人愤怒而心惊。


今天,小编把这些新闻一并推出,提醒大家,性侵犯离你的孩子并不遥远,请保护好孩子!也呼吁用严刑重典遏制儿童性犯罪的人间极恶!!!


事件一:女孩跳楼身亡,猥亵她的老师被判刑


近日,记者从坠亡女孩李依依(化名)父亲处获悉,4月10日,甘肃庆阳“跳楼女孩”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厚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禁止吴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教育培训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相关职业。


被告人吴某厚


女孩父亲:将继续上诉


李依依父亲告诉记者,李依依跳楼自杀和被告人吴某厚猥亵之间,被指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没有算入起诉内容。他表示很难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将会继续上诉。


事件回顾


2018年6月20日,甘肃省庆阳市一商场8楼的平台,19岁女孩李依依跳楼自杀。曾有不少人在现场起哄,怂恿其“快跳”, 甚至有人将全过程进行网络直播。该事件引发网络热议,迅速发酵。



李依依的父亲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女儿跳楼与2016年9月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有关。女孩的父亲称,早在2016年7月份,吴某厚老师就曾对自己的女儿动手动脚,但当时女儿没有告诉他,直到出事后警方调查时他才了解情况。


根据此前报道,当时针对猥亵案详情,2018年,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副局长曹怀玉表示,他们是在事发后半年才接到的报案,随即展开调查。


根据调查情况,2017年5月,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猥亵行为对吴某厚处以行政拘留10日。7月庆阳教育局将涉事者吴某厚,降级并调离教学岗位。


期间,女孩父亲认为处罚不当,向当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西峰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某厚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7年8月,此案被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吴某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2018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依依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2018年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2018年8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撤销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和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由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22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厚决定逮捕。



(来源光明日报公众号)


事件二:一中学副校长被学生举报性骚扰


近日,四川绵阳东辰国际学校初中部副校长吴建峰被多名其执教过的毕业生在网络公开举报,称其猥亵、性骚扰女生,侮辱、殴打男生。目前表示被吴建峰有过上述伤害行为的毕业生已超过200人,愿意实名举报的有50余人,入学年级跨度至少为12年。目前,绵阳市涪城区已就此事成立联合调查组。


今天(4月25日),举报者代表向警方正式报案,称将坚持到底,让施害者受到法律制裁。已经超过200名。


绵阳东辰国际学校是四川省的一家知名教育集团,其初中部官网上对自身的描述为“全国十佳初中、四川第一初中”。公开资料显示,被举报的吴建峰历任该校初中部数学学科主任、年级主任、副校长等职位,事发前已经出任东辰教育集团筹办中的另一所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国际学校初中部校长,曾被评为“绵阳市德育先进工作者”“绵阳市首批骨干教师”等。

来自东辰教育集团官方的吴建峰资料截图,该页面目前已被删除

举报者的描述中,展现了吴建峰的另外一面。4月22日,在微博上发布露脸视频实名举报的小周说:她2006年入学绵阳东辰国际学校初中部,吴建峰是他的班主任、年级主任。“那时我只有十二三岁,他经常对我动手动脚,比如把我单独叫到他的办公室里,拉我的手、搓我的手,拍打我的屁股……在班级需要打疫苗的时候,我很害怕,他直接让我坐在他的大腿上,搂着我的腰,带我打疫苗。”

小周说,吴建峰还经常在上课的时候去摸她的背,摸她的内衣带子、抠她内衣上的扣子。她说,最恶劣的一次,吴建峰带她单独去家里补习,说她的牛仔裤有点大,就直接用手给她往上提,隔着裤子摸了她的下体。“我当时吓坏了,直接摔倒。脑子里面一片空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小周说,接着吴就开始脱她的袜子,说要闻她的脚。所幸此时在旁边房间的吴的女儿出来了,一切才停止。“现在想起来,就差一步,可能我这辈子就毁了。”


小周在微博上的实名视频举报,脸部模糊为记者所加


小周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她的举报视频发出后,八九个小时之内就有50多名毕业生找到她,目前已联系到超200位受害者,他们均表示自己当年有被吴建峰侵害的类似经历。“我那天一直在和他们交流,收集他们描述的证据,只睡了三个小时。”


有两名女生同意公开口述录音。一名女生是东辰初中2006届16班的学生,吴建峰是其班主任。该女生说,她初二时,临近假期,家住外地的她被吴叫回家中,她当时睡在吴女儿的床上,早上吴来叫醒她时,摸了她的胸以及更隐秘的部位。“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装没醒。他当时摸了很长时间,大概有五六分钟。”另一段录音中,另一名女生表示吴曾要求她脱衣服,要看她的胸。


20年前入学东辰初中的小陈告诉《新民周刊》记者,他们是东辰初中的第一批学生,而那时吴建峰就是她的班主任。那时,吴建峰就常常在熄灯之后跑到女生寝室,以“看学生有没有在被窝里看书”为名,把手伸进女生的被子里去摸她们的身体,班上三十多个女生几乎都被他摸过。


小陈说,有一次在寝室里熄灯后,她裹着睡袍下床,不小心袍子滑落了,她发现吴建峰正通过寝室的观察窗在偷窥她的身体。没想到,第二天自习课时,吴把她单独叫到教室外的走廊上问她:“你知道我昨晚上看到你了吗?”小陈当时又尴尬又害怕,不知说什么。吴竟然说:“你要庆幸是我看到了,不是别人看到了……”


“他当时还说了一些我现在想来很恶心的话。这件事一直是我心里的阴影,没想到20年里他居然还一直在干着同样的猥琐的事情,这太让我震惊了。”小陈说。


也有不少当年的男生站出来举报吴建峰。一名男生提到,当年他因为母亲在外地病重而上课走神,吴在明知他母亲病情的情况下,还让他站起来扇了几个耳光,辱骂“你妈死了算了”。另一名男生说,吴建峰不仅频频打男生耳光,还设置了“特殊寝室”,对外宣称是“差生的专门寝室”,不顺从他的学生就会被安排进去。他曾经只是因为在正常休息时间去打篮球,就被吴打耳光并关进“特殊寝室”,被同学议论。“但我不是差生,我当时是副班长,成绩一直在全班前几名。”


受害人中也有男生出来举报吴建峰

小陈说,当时就有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方面举报过吴建峰,但最后都没什么结果,吴还一直担任班主任,后来还成了副校长。她说,吴建峰在教学上确实有一套,教出的学生的成绩很好,这很可能是他屡次被举报到学校而最后没受处理的原因之一。


毕业生在网络举报后,绵阳东辰国际学校于4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表示学校已对吴建峰停职,并成立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组联系电话。此微博发出后曾一度被删除,次日又重新发出。


4月22日,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媒体表示,已经责成学校成立调查组调查。次日,该局在其官方微博称:涪城区已成立由教体、公安、检察、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学校展开调查。


涪城区教体局官方微博截图


有多名举报者表示,当年曾有被吴建峰侵害的女生联名写举报信给学校,也有人把举报信送到了区教育局,“但都被压了下来,不了了之。”


《新民周刊》记者于4月24日上午致电绵阳东辰国际学校调查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目前正配合涪城区的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最新进展由后者公布。而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调查正在进行中,一切将依法依规开展,如有进展将及时在网络公布。对于有毕业生提出的曾向该局举报但未得到回复一事,该工作人员称,需要获取学生具体的举报时间、举报信寄往的部门才能核实相关情况。记者又尝试拨打吴建峰本人手机,接通后被挂断。


《新民周刊》记者了解到,4月23日下午,一名自称是绵阳东辰国际学校调查组的女士与在网上举报的毕业生小张通了电话,在电话中,该女士反复向小张确认举报的真实性,但并未尝试从他这里获取更多的证据。另外,小周表示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的刑警已经联系上她,已于24日赶到她所在城市开展当面调查。今天(4月25日),小周在住所附近派出所正式报案。


小周和其他多名举报者都表示:愿意为自己所说的内容负法律责任。他们说,没有留下照片和录音等证据,一方面是因为被侵害时自己年龄小,没有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有的不敢跟别人说;有的告诉了家长,还被认为是不想好好学习的借口;只有过了许多年后回忆起来,才知道自己可能曾经成为违法犯罪的受害者。另一方面,许多侵害是发生在十几年前,当时智能手机等摄录设备远不如当今普及,即使有记录的条件也没有设备。


“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我每次想到这个事情都发抖,心里郁积的东西一直没有发泄出来。我们现在站出来,是希望更多的孩子不再受到侵害,希望吴建峰得到法律制裁。”小周说。


对此,代理过国内多起女性被性侵、猥亵、性骚扰案件的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淼焱向《新民周刊》表示:举报者提到的吴建峰触摸女生胸部、阴部等部位,已经是严重的猥亵犯罪行为。“虽然目前没有照片录音等物证,但我看到这么多举报者的叙述里,有很多不同受害者和目击者的陈述是可以互相交叉印证的,这些可以成为法院采信的证据。”她表示,在众多证据和警方的审讯下,吴最终承认有过这些行为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要以猥亵罪追究吴的刑事责任,还面临另一个问题:追诉时效。


她说,追诉时效和罪名的法定刑期有关。我国现行刑法中,对猥亵罪一般情节的刑期规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有“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聚众或者在公共场合猥亵他人的”可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满足聚众或者公共场所的条件,猥亵罪的追诉期只有五年。然而,此次的举报者中有许多人被侵害的时间距今已经明显超过了五年。“如果有被猥亵距今在五年内的受害者愿意出来指控,那么追究吴建峰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将比较大。”


在现实中,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猥亵常常在多年后才被受害者提出。万淼焱表示,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受害者,希望在将来的立法中,能提高猥亵罪一般情节的法定刑期,从而让它的追诉时效也随之延长。


最早在网上举报此事的,是绵阳东辰国际学校初中部2006届毕业生小张。他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当年他被吴建峰殴打、侮辱,以及亲眼目睹吴建峰对女同学做出猥亵、性骚扰的行为,本来可能被尘封在记忆中。但是上周四(4月16日),他看到吴建峰在他们班级群里发消息,称要去新的学校初中部当校长了,要同学们帮做招生宣传。吴建峰还在群里说:“当年我照顾你们,希望你们现在也照顾我。”这彻底激怒了小张。他在群里发了一段揭露吴的话之后退群,后来想了很久,决定在微博上发布对吴建峰的举报。“今天我无法只做一个沉默的大人。”


小张发出的第一条举报微博


小张说,他完全没有想到之后会引起这么多受害者的共鸣。实名视频举报的小周与小张之前并不认识,但在看到他的微博后,不仅转发,还说出了自己的经历,并号召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提供证据。小周的微博拥有90多万粉丝,她的加入,让维权的力量越来越强。


实际上,小张这些天来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吴建峰没有直接找过我,但他通过他的一些学生,以及辗转找到我的父母,来劝我删掉微博。”几天前,他还接到了来电显示为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的电话,警察在电话中希望他“走法律途径解决,把微博先删掉。”但他没有删除微博。


“其实,在写好微博之后,我也想了很久要不要发出去。一旦发了,我可能就要承受很糟糕的后果。但为了更多人不再受害,我还是决定承担这一切。”他说,他不希望这次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既然自己是第一个站出来的,那么也会把法律维权这件事牵头做下去。尽管法律维权的过程可能非常复杂、消耗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他也会坚持。


(来源新民周刊 记者 王煜)


事件三:13岁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其父称“一时糊涂”


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审理一起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的案件。生父李某犯强奸罪,获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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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洗澡时侵犯亲生女儿


去年5月,一名女孩来到派出所,称想打电话给妈妈。民警帮她拨通电话后,小女孩突然情绪失控,边哭边重复“爸爸想害我”这句话。随后女孩的母亲来到派出所。才揭开了发生在女孩身上的悲剧。

女孩小莹的妈妈告诉民警,女儿生于2006年,自己与李某2018年离异后,女儿跟李某生活。警方调查发现,2019年5月22日晚,李某在给女儿洗澡时采用隐私部位接触的方式对女儿实施强奸。


警方发现,早在小莹还在上幼儿园时,李某就开始对她进行了侵犯。从2010年起,李某多次采用同样的方式对女儿实施强奸,事后还警告小莹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师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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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曾求助过老师与母亲


小莹刚上初中时,因长期被父亲侵害导致精神、心理出现问题,老师察觉后便询问其原因,小莹便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老师在诧异之余联系了她的母亲陈某,然而陈某却表示自己工作忙,没有时间管女儿。


随后小莹的状态越来越差,成绩也一落千丈,班主任放心不下又联系了陈某。没想到陈某说小莹上小学的时候就和她说过这事,当时并没有在意,且自己之前带小莹去医院检查身体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陈某也曾就此事询问前夫李某,但他矢口否认,陈某便警告他再有下次就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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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称平时对女儿很关心


2019年9月,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李某非但没有认罪忏悔,还始终坚称自己只是在帮女儿洗澡时一时糊涂,并没有对她实施强奸。至于小莹小时候的记忆因其不懂事可信度低,且自己平时对女儿很关心,而前妻陈某与女儿却鲜有联络,关系一般。


“我想对我女儿说,爸爸永远都是爱你的,从没想过要害你……”最后陈述时,李某向女儿表达着自己的歉意与“父爱”。


法院仍根据警方的侦查结果、小莹具体清晰的陈述和可以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词,认定李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依法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莹的妈妈为监护人。

(来源:新京报)


事件四:女孩称小学6年持续被老师性侵,10年后自揭伤疤


3月20日,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中国刘杰”在微博上发布了赵丽的手写信,提到这名来自广西横县的女孩自揭伤疤。在手写信中,赵丽称从2010年刚上小学时起,便被数学老师邓某某性侵,从小学一年级持续到四年级。到了五六年级时,邓某某甚至在办公室让赵丽坐在他的大腿上,进行侵犯。


赵丽(化名)写下了邓某某的性侵经历,图片来源“中国刘杰”


该事件如今已经引起关注。3月21日,横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高度重视此事,立即会同县纪检、县公安等部门赴有关乡镇学校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1天以后,横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接当事人赵女士报警后,该局依法受理,并立案侦查。目前已将涉案嫌疑人邓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每天都有他的课

重复又重复这些行为


“我是赵丽,在2010年的时候,邓某某对我进行第一次侵犯。我今天站出来要揭开我童年的伤疤。”在赵丽的手写信中,她写下了邓某某的性侵行为。


“在一节课堂中,邓某某叫我上教室的讲台,他解开我的裤子……”而当赵丽回到座位向同桌不解地提起刚才“被摸”的经历,邓某某示意她“不要说出来,要隐瞒”。随后又“再次叫我上讲台,脱掉我的裤子”,年幼的赵丽“不理解这种行为,也不敢看”。


从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这样噩梦般的场景一次次地在邓某某的课堂上演,“基本上每天都有他的课,他都会叫我上讲台,重复又重复这些行为。”到赵丽五六年级的时候,在邓某某办公室,他甚至让赵丽坐在他的大腿上。赵丽还提到,邓某某为了堵住她的嘴巴,“送给我一部旧手机和几十块钱。”


“上课时利用讲台遮掩,进行性侵行为。我妹妹一方面要接受他的侵犯,另一方面全班同学都会看那个讲台。这种时候精神和身体的折磨是双重的。”彼时赵丽父母离婚,赵丽跟随外婆生活,在横县云表镇上小学。那段经历带给赵丽巨大的心理阴影。


赵佳称,妹妹向她倾诉:“从发生到现在已10年了,我每次晚上做梦梦到这件事情都很害怕,我只能默默忍受,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不喜欢任何男性同胞、上了年纪的都非常讨厌,不想再回外婆家,不想再经过那个小学。”


涉案嫌疑人已接受调查

案件正在侦办中


而最令赵佳心痛的是,妹妹过往的这些遭遇和侮辱,不曾向人提起过。这段经历被她写在信纸上,直到今年3月16日被舅舅偶然发现。

赵丽(化名)以第三人称写下小学被侵犯的经历,图片来源“中国刘杰”


“我想对你(邓某某)的做法做一个批判,你曾经对一个无知的、干干净净的女孩子侵犯。你这么做是否想过后果?这个女孩子被玷污了,整天变得不自在,而她又是单亲家庭,她只有妈妈,她不敢告诉妈妈……你好受了,那她呢?一次又一次的侵犯,你不可耻吗?你还配当老师吗?现在我希望你能对这个女孩做出严肃的负责,我不想让下一个女孩子受到你的侵犯。”


“我无法想象,当时才上小学的她到底经历怎样的痛苦。”据赵佳介绍,3月16日,舅舅在收拾房间时发现了这张信纸,建议赵佳向妹妹了解情况。在深圳工作的赵佳随后将妹妹接到了深圳,一番开导后,赵丽告诉她这封信是此前模仿第三人称的口吻写给小学数学老师邓某某的。


记者曾多次拨通邓某某的电话,但均为无人接听的状态。据了解,邓某某如今已有66岁,他的孙子比赵丽小两岁。

赵丽的手写信在网络发布后,引发社会关注。横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横县教育发布”在3月21日发布情况通报:2020年3月20日,网上有人发布博文,称我县有一名教师涉嫌在十年前性侵过一名女学生,引发关注。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县纪检、县公安等部门赴有关乡镇学校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3月22日16时,横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3月21日晚,关于近日网传“横县学生被性侵”事件,当事人赵丽到该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于2010年至2014年在我县云表镇某小学就读期间,曾多次被该校男老师邓某某性侵。接报案后,该局依法受理,并于2020年3月22日立案侦查。目前已将涉案嫌疑人邓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封面新闻)



法官介绍,近几年受理的女童遭受强奸、猥亵案件中,犯罪者多为“熟人”身份,包括邻里、亲属,父母的朋友同事等,这类人员隐蔽性高,且大部分受害女童缺乏对性侵害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导致出现长期、多次遭受侵害的情况。更糟糕的是,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由于极度自卑,不善于与他人沟通,往往会有轻生的念头或行为发生。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家长及学校需开展对自我保护教育和性教育工作,时刻提醒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教育家》杂志自2018年9月起开设”性教育课堂“专栏,指导学校、家庭开展性教育。面对频发的性侵事件,请老师、家长们不要再谈性色变,为孩子上好性教育课,尽力保护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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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文综合整理自光明日报、新民周刊、新京报、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