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 黔西交警查获一大货车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

2019-10-15   毕节交警

2019年10月12日,黔西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获一起大型货车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10月8日15时28分,公安交管部门发出预警指令:一辆车号牌为渝D36625的大型货车,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预警显示在黔西县野谷线出现,指令立即开展缉查布控拦截。接到指令后,黔西大队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该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大型货车进行布控拦截。一组为布控组,由指挥中心民警将该车信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预警布控;二组为查缉组,由路面执勤民警在该车行经道路沿线进行巡逻查缉。10月12日,车号牌为渝D36625的大型货车从黔西县谷里镇沿野谷线往黔西县城关方向行驶,16时许行经甘棠火电厂附近时被民警成功拦截查获。

经核查,伪造渝D36625车号牌的大型货车实际车牌号为贵F18**9,真实车号牌被驾驶员放在车内。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周某对自己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周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黔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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