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何某某两人涉嫌失火案依法批准逮捕

2019-12-24   浦北检察


近日,钦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涉嫌失火、何某某涉嫌失火两起案件依法批准逮捕。

十二月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何某某两人为清理山岭杂草,用随身携带的液化打火机点燃了林地上的杂草引发火灾。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李某某涉嫌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09.3亩,何某某涉嫌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79亩。

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审阅全部案件材料,核实案件证据与事实。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何某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失火罪,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钦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