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违约金60万余元?玉林某开发商逾期交房被业主状告

2020-04-15   浦北检察

约好交房时期,却迟迟等不到新房的交付,半年后才顺利收房的178户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成功调解该178起逾期交房纠纷系列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开发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前支付178户业主违约金合计60万余元,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高效调解该批案件,双方的纠纷得到了一次性妥善化解。


逾期交房起纷争

2017年,178户业主先后与玉林市某房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但开发商直到2019年6月25日才交房。协商阶段,开发商认为双方合同约定雨天可以顺延,以及该楼盘经过多次规划和设计变更,亦构成合法顺延事由,逾期交房存在多种客观因素,开发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沟通无果,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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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速裁调解化纠纷

主办该案的黄双法官接到该178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材料后,先是对该开发公司的代表进行法律释明,重点对照合同条款,厘清属于合法顺延交房的事由,促使该公司拿出最大的履行诚意。同时,考虑到业主涉及人数众多,黄法官主动加入涉案业主群,对业主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一一耐心解答。经过沟通,最终业主们主动退让一步,采纳法官提出的调解建议,即开发公司支付业主主张违约金的50%,由开发公司在第一个月内先支付每户1000元,余款后两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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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法院一次性化解了该178起案件的矛盾纠纷,既依法维护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又为玉林市某房地开发有限公司消除了不良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法在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