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壮胆在你身上体现的活灵活现,彻底服了

2019-11-21     保山警方

2019年11月18日14时50许,杨某某驾驶着云MH***8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了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黎贡山交巡警大队。杨某某来到车管大厅后,对车管民警出示了云MH***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行车证,表示要检验车辆。窗口民警在接待过程中发现杨某某一身酒气,有酒驾嫌疑,现场值班民警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杨某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119mg/100ml,杨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杨某某不仅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还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杨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现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对杨某某抽取血样送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驾车上路牌证全,无牌无证不上路

遵守交通法规,平安与你同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iu09lG4BMH2_cNUgSr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