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情 感 有 情 调 有 情 况
做江都人最爱关注的微信公众平台
人在地上走
祸从天上来
在建筑工地交付货物
竟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水泥块砸伤
随后住院治疗27天
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汪师傅的遭遇实在令人唏嘘
那么,谁又该为他的损失负责呢?
案情梗概
汪师傅工作的单位,有出租设备的业务。去年6月,汪师傅和同事来到江都某建筑工地,交付Y幕墙工程公司租用的设备。就在指挥卸货时,汪师傅被工地建筑楼上掉落的水泥块砸中。
随后,汪师傅被送往医院抢救。这起事故,造成了汪师傅左肝外叶挫裂、后腹膜血中、胃壁挫伤、失血性休克代偿期、腹膜部皮肤挫裂伤、心肌损伤、双侧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胸骨骨折(听不懂没关系,总之很严重)。
汪师傅在医院接受了左肝外叶切除、腹腔引流术,住院治疗27天后才出院修养。经过司法鉴定,汪师傅因此次外伤致肝破裂,构成九级伤残。
法 院 调 解
事故发生的工地,由H建设公司总承包,外墙工程由Y幕墙工程公司分包。日前,汪师傅将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他认为,两被告公司作为建设方、施工方,在建设、施工管理中的不当行为及安全管理缺失,引发水泥块坠落导致自己受伤,应该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江都法院受理案件后,展开调解。经过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H建设公司限期一次性赔偿汪师傅各项损失16万元,如逾期给付,则加付违约金3万元;Y幕墙工程公司限期一次性赔偿汪师傅各项损失5万元,如逾期给付,则加付违约金2万元。
法 官 提 醒
江都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张夏云
本案给各建设工地带来了警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一定要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发生类似的高空坠物情况,造成他人损伤,承担赔偿责任。这起案件,属于高空意外坠物,如果是有人故意在楼上抛弃物品,将人砸伤,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所以,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在楼上或高处向下抛弃物品,以免伤及他人,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今日江都
编辑: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