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湄潭县公安局湄江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严厉打击了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月8日凌晨3时许,湄江派出所接到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道办工作人员报警称:有群众举报湘江河湄潭县新南镇角口河段有人在禁渔期捕鱼,请出警协助。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与河道办工作人员立即赶往案发地。6时许,民警将用渔船和渔网捕鱼的胡某明查获,当场查获胡某明非法捕捞的小白条鱼等100条。
经查明,胡某明用来捕捞鱼的抬网边长达30米,网眼只有4厘米,非法捕鱼采用的方式是晚上在网中间安上一个充电小灯诱鱼进网。其使用的抬网是禁止使用的渔具,灯光诱捕是禁止使用的捕鱼方法。
胡某明(男,遵义市播州区人)对其在禁渔期使用抬网等作案工具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明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炸、毒、电、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污染自然生态环境,且将涉及违法甚至犯罪,广大人民群众应做到自觉爱护生态环境,切勿以身试法。(通讯员 申亚 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