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襄阳5月6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陈谷云)从身负百万债务到法院再审判决不承担债务,冯某的负债之路走得峰回路转。日前,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法院再审审理了襄城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王某某与冯某债务纠纷一案,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证据”确凿 他被判偿还百万借款
2018年7月18日,王某某一纸诉状将冯某告上法庭,要求冯某偿还欠王某某的本金111万及利息,并提供了银行转账流水以及冯某亲手写下的借条等一系列证据。王某某诉称,冯某先后从他手中借款111万元,因冯某未按约定向自己还款,故起诉冯某。
冯某承认借条是自己所写,同时在法庭上再三辩解借条是在王某某胁迫下写的,但因为冯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法院没有采信冯某的说法。
2018年9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冯某偿还王某某111万元的借款及本金。万般无奈之下,冯某选择了向襄城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详细调查 案件背后另有端倪
“根据冯某的申请材料显示,王某某所出示的证据较为充分,而冯某仅有申请监督的理由而已,他并没对自己的说法拿出相应的证据。”看过申请材料后,办案检察官初步判断到。但是,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冯某在控申部门申请监督时依然显得义愤填膺,这让检察官心中疑云四起:难道这一判决结果真的有问题?
在此情况下,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的调查取证尤为重要,通知冯某到襄城区检察院详细了解案情。
“我根本没借过钱,都是他带着手下人逼我写的借条,我不写他们就一直监视跟踪我。”冯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到。
根据冯某提供的事件详细经过,办案检察官又结合审查该案民事卷宗,发现案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根据银行记录显示,原告王某某对冯某转账的时间分布比较集中,3天内分5次共计转账100万元。另一方面,记录又显示,每次进账后,在当天都会有等额的金额被取出。
据此,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存在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制作银行流水,同时逼迫当事人签下借据的可能。如何证实转账流水是否为人为制造的证据,成为本案的焦点。
办案检察官决定再从调查王某某入手。经过调查,检察官发现王某某涉嫌多项刑事犯罪,正在由谷城县检察院对其进行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从谷城县检察院调取和该案相关的证据,结合同案其他人的供述,证实了王某某强迫冯某签写百万借据与故意制造银行流水的事实。
至此,百万借条真相浮出水面。
履职监督 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经查,王某某在强迫冯某签下借条后,便向冯某汇款,然后立刻安排人手带着冯某到银行把钱取出。他先后5次采用这种手段,伪造出冯某向其借款100万元的“事实”,且判决中另外涉及的11万元现金均无任何证据证明进行了交付。
查明真相后,2019年10月14日,襄城区检察院依法向襄城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襄城区法院高度重视,经审委会研究讨论后,采纳了检察建议,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2020年4月20日,该案由襄城区法院再审后撤销了原审民事判决,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检察官,太谢谢你们了,这百万借款一直以来都是我心上的一块大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现在好了,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当收到撤销原审判决这一好消息时,冯某顿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连向办案检察官道谢。
“虚假诉讼既损害了当事人个人利益,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作为检察官,查清案件背后的真相,纠正虚假诉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诚信有序,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承办检察官表示,“我们会继续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以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与要求,不辜负你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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