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鹰:加强基层实践,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立法完善

2020-04-08     海曙检察

“‘遵循立法精神’‘充分体现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实践需求’‘坚持突出重点,力求详略得当’是本次《规则》修订的四项基本原则。”清明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杭州市检察院就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集体“充电”,由萧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佳峰讲解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陈海鹰:加强基层实践,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立法完善

“检委会学习,要成为两级检察机关的自觉,市院要带好头!”4月7日下午,陈海鹰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业务学习会。市院检委会委员和有关业务部门干警参加了学习。

陈海鹰:加强基层实践,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立法完善

2019年8—12月,李佳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挂职锻炼,参与了《刑事诉讼规则》的修订。作为亲历者,他结合PPT,从新旧条文对比、重点条文释义、实践中的案例探讨、修订时的立法考虑等多个角度,从新规则修订的背景、过程、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内容涉及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好监察法与刑诉法规定的对接、完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办理程序、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要求、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完善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完善缺席审判制度程序等,将新规则的相关知识融入执法办案、融入规范履职,力求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陈海鹰:加强基层实践,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立法完善

陈海鹰检察长在点评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这“两手抓,两促进”反映到检察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当前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发展,而检察工作发展直接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当中。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业务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的规范高效运行,需要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从而提升检委会对案件的把关能力,提升个案的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创新检委会集体学习模式,也是今年市检察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的重要举措之一。

陈海鹰:加强基层实践,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立法完善

陈海鹰检察长从本次集中学习的主题出发,作了三方面解读:

亲自参与,脉络清晰。李佳峰同志来自业务一线,参与了高检院刑事诉讼规则的修订,这次授课充分展现了主讲人的工作历练和研究成果。检委会学习会,对现在及未来的授课同志们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是一个展现自身风采与实力的舞台;对在座的委员同志们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是一扇了解基层业务和基层干警的窗户。对于这样的机会,大家都要珍惜。

重点突出,实用性强。授课中的几项重点内容,直指当前杭州检察工作中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杭州地区已经实践多年,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部分短板。对于该项制度,要坚持积极探索适用,从理念抓起,从现在抓起,从重点问题抓起。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加强合作,强化责任意识与规范意识,确保信息数据填录规范化。

主动实践,丰富完善。要结合杭州检察业务实际,落实和完善各项检察职能,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学习层面。如自侦权的问题,对于14个罪名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检察机关要积极整合力量,通过不断解决实际问题,明确标准,细化规范,强化检察监督的刚性,重塑检察权。力争通过基层实践,推动立法完善。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ZSjWXEBrZ4kL1ViFMk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