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对夫妻互保的理解,可能都有问题。
其实所谓的夫妻互保,不是一种保险,而是一些保险的附加险责任。
它的学名叫做“投保人豁免”,而这种投保人豁免一般可能用于以下几种场景:
夫妻互保、父母给年幼的子女投保等。
那么今天,我们重点来聊一聊“夫妻互保”。
第一个要破除的概念,夫妻互保,不仅仅是互相做对方的投保人。
在互为投保人的前提下还需要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
比如先生给太太投保,太太给先生投保,都同时附加了投保人豁免责任,如果太太出险了发生了理赔,那么先生后面的保费也不用再缴了,但是保障继续有效。
一旦一方得了重症/轻症等情况,不但自己的保单不用交钱了,给对方买的保单也不用再交钱了。
但是,夫妻互保在操作上有两个前提:
1.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互为对方投保人
2.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
在大陆这边一般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但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支持附加投保人豁免,因此在挑选的时候如果有这方面需求,要单独关注。
一般情况下,附加了投保人豁免责任后总保费会贵一些,具体要看双方年龄和买的保额多少,但是对身体健康情况,夫妻婚姻关系有一定要求。
我估计很多人心里头都有这个疑问。
这里多说两句,我曾经不止一次遇到恋爱中客户来找我:
问:我想给我男票送一份保险,你有没有推荐?
我:考虑保障确实是有必要的,但一定要当成礼物来送吗?
其实我的言下之意是,保险不想其他任何的商品,你买完可以立刻使用,它是一纸合同,缴费期横跨几十年。
并不是一锤子买卖,买完了就了事了。
那么对于恋爱中,甚至婚姻中的夫妻双方来说,谁能够保障这种关系可以一直持续一辈子?
当然了,最开始我们都是希望可以一直走下去。但是生活总有很多避免不了的变数。
这让我想起一件很心痛的事情,前段时间我有个全职妈妈找过来咨询,希望给全家人配一份保障方案。但是因为今年家里有一些用钱的计划,预算有限。
最终这位妈妈决定先不做自己的保障,把钱拿去给爱人和孩子买一份保险。
结果就在要办理投保的前夕,得知对方出轨了。她非常难过,后来告诉我要改变原来的计划,给自己和孩子投。
其实,婚姻中的变数还是挺多的。
为对方买一份保障是小事,但是如果真的缘分尽了,走不下去了,后续保全变更等问题还是比较麻烦。
之前也听过一些更加恶劣的事情,有一个阿姨,五十几岁来找到我们买保险,原因是丈夫出轨和她离婚,丈夫竟然把年轻时给她买的所有保险,无论是健康类保障,还是养老储蓄险全部退保,拿回来的钱也一份都没有给她。
因为丈夫是投保人,对于保单具有所有权和大部分控制权。
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只认投保人的签字,如果想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投保人可以自行操作。而保单的现金价值、分红收益、在没有实际成为理赔前,都属于投保人的。
所以,这是为什么建议,夫妻之间,在投保时候想要附加投保人豁免,要慎重。
直接总结再展开说:
1.婚姻关系不太和谐或者关系紧张的
这个前面已经说过了原因故不展开说了。
2.双方或者一方身体健康有较明显异常指标的
假设双方关系和谐,其实夫妻互保听上去还是一件非常划算和美好的操作。然鹅,任何事情都有两面,天下从来没有免费午餐。
要互保,其本质就是,一份保单,两个人的健康状况都需要提供并且接受核保。
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吧?
投保人豁免,一旦一方得了重症/轻症等情况,不但自己的保单不用交钱了,给对方买的保单也不用再交钱了。
如果说本身身体有问题,那么势必会增加赔付的概率,这对于其他健康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因此,投保的时候,如果附加了投保人豁免,那么两个人都需要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如果一方身体有异常,那么会影响到对方的承保结果,可能面临加费、除外等。
所以总体来说,在夫妻关系和谐的前提下,还需要双方没有太大的健康异常。满足这两个前提,可以针对需求考虑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
如果关系存在一些问题,或者身体已有明显异常的前提下,不建议附加这部分互保责任。
聊点别的
我在:公婆生病,谁来管?这篇文章里面提到。
之前听过一个说法,想要知道你在对方的心中重要程度。就看当你家里老人生病,对方是否愿意花金钱和时间在上面。
而关于公婆生病,谁来出钱这个问题一抛出,也收到很多读者的私信和留言。
一方面很能理解婚姻其实是人生的第二次高考,很多关系处理需要花精力需要技巧。但是在一些现实的问题面前,有些事情的确不好调节。
对于婚姻中的人,还是建议,如果看中对方,尽可能可以站在对方的角度多想一想。
男性多一些担当,女性多一些体贴。自己家老人的保障尽量做全,让自己和另一半都没有后顾之忧。
爱你的话说上千遍,不如事先做好风险规划来得实际。
作者Kris,R&F创始成员,资深保险经纪,金融硕士,签约作者,终身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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