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网警巡查执法
继7月28日,辽宁、安徽、湖北、江苏等多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抓获多名“精日”分子和为“精日”群体提供服务的人员。昨日,我省襄阳、荆州警方再添战果。
据@樊城公安局 通报,网民张某远在网络社交媒体中与反华“精日”分子勾结,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据@平安监利 通报,网民朱某某接触“精日”分子,在互联网编发谣言和有害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法律法规
2018年4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亵渎、否认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第二十六条指出,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出于无知,无论是直接的方式诋毁,还是通过否认、美化侵略者及其暴行来间接丑化,都需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