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政法
22日
武汉市两级法院共集中宣判
涉黑恶案件6案62人
获刑最高者为其中一案头目彭某
因“七宗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20年!
同时,市扫黑办通报武汉扫黑除恶最新战绩:截至11月15日,全市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393人,查封涉案资产16亿余元,2名局级干部被查处。
此次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中
涉黑3件44人
涉恶3件18人
这些案件中,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18人汉街车贷涉黑团伙:通过“套路贷”的方式与客户签订空白借款合同,并以各种方式和理由肆意制造借款人违约,再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江汉区人民法院判处的万某等20人涉黑团伙:在下牯牛洲一带经营赌场、控制部分小区砂石生意、无证经营菜场和停车场,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有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的彭某等4人:非法开办校园贷业务,针对在校大学生放款,通过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强行催收借款、逼迫借款人向他人再借款偿债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
有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处的曾玺等16人涉黑团伙:以张郑湖渔场为据点,以暴力、威胁方式干扰、破坏张郑湖周边村湾正常的土地流转、水面承包以及周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据市扫黑办提供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15日,武汉市共侦办涉黑案件2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涉恶犯罪团伙679个;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393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6亿余元;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92件630人;审理判决涉黑涉恶案件79件536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失职失责和“保护伞”问题175件248人,其中涉及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1人,采取留置措施5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7人;整顿软弱社区(村)党组织256个。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在全市已判决生效的53件黑恶案件中的308名罪犯中,71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
我市把深挖“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完善政法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反馈机制,落实“一案三查”。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留置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均位局全省前列。
我市还办下全省打财断血第一案,即东西湖区“7.16”刘某涉黑案,查封房产292套(栋),冻结扣押人民币759.79万元,涉案总资产达11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生效案件中,对238名黑恶势力被告人依法判处财产刑,占被告人数77.27%。累计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共计1041万元,其中3名被告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武汉在扫黑除恶的同时也注重综合整治。先后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房屋中介、工程建设、旅游行业、非法校园贷、长江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向相关部门行业和基层单位发出公安建议、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共111条,补齐部门行业监管漏洞,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