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简称"卫",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区交汇处,是黄河中上游第一个自流灌溉市,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
中卫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市区平均海拔1225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受沙漠影响,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中卫市引黄灌区111万亩,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商品粮、水产品和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中卫市荣获“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建设杰出贡献奖”, “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 “ 2011年城市榜投资环境最佳城市”, “2012年度苏商投资中国首选城市”, 中国特色魅力城市 100 强。 2003年12月31日撤销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设立沙坡头区,中卫市辖从吴忠市划入的中宁县、从固原市划入的海原县和新设立的沙坡头区。
2017年末全市总户数39.56万户,户籍总人口122.12万人,其中:男性62.57万人,女性59.55万人。据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常住人口115.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9.94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14 %,比上年末提高3.2个百分点。回族人口40.34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34.9%。全年出生人口1.74万人,出生率15.08‰;死亡人口0.63万人,死亡率5.43‰;自然增长率9.65‰。
201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74.1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82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67.16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154.16亿元,增长9.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5.5:44.0:40.5调整为14.1:44.7:41.2,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下降1.4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均上升0.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9%、42.3%和48.8%。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32375元,比上年增长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