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有个县级市 人口25万GDP超59.9亿元

2019-10-03   蜀中游霞

和龙市隶属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南部,地处长白山东麓,图们江上游北岸,东与龙井市接壤,西与安图县毗邻,北与龙井、安图两市县搭界,南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境北道、两江道隔图们江相望。面积5068.62平方公里(2013年)。

1949年9月:和龙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

1952年9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和龙县归属于自治区。

1955年12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和龙县归属于自治州。

1956年4月:和龙县人民政府改为和龙县人民委员会。

1968年2月:和龙县人民委员会被夺权,成立和龙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撤销和龙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和龙县人民政府。

1993年7月:和龙县改为县级市,仍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和龙市户籍总人口254995人,比2011年初减少2890人。2011年出生人口1143人,死亡人口175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13‰,自然净减人口614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73718人,占总人口的37.8%;非农业人口121277人,占总人口的62.2%。汉族人口91886人,占总人口47.1%;朝鲜族人口99944人,占总人口51.3%。男性人口97889人,占总人口50.2%,女性人口97106人,占总人口49.8%。

和龙市有汉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苗族等11个民族。除汉族外,10个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和龙市总人口的53.12%,其中多数是朝鲜族,占总人口的51.53%,其他民族占1.59%。

2017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59.9亿元,增长3.5%;财政收入完成4亿元,下降13.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亿元,下降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2亿元,增长7.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950元,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00元,增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