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将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

2020-03-24     张家口发布

3月24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张家口市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小布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张家口市人社系统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落实,快速推进落实,据统计,2020年2月,全市已实际为6743家企业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22371万元,为6874家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1586万元,为4759家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650万元。受到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遍欢迎。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新闻发布会政策问答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养老、工伤、失业,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24号)。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保费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就是针对防控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现状,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生产、稳定和促进就业。

二、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的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方面措施。具体来讲:

免,是指2020 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5个月。

减,2020 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3个月。

缓,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逐级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执行起始月份为2020年2月,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参保单位在缓缴期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三、参保企业的类型如何确定? 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实行由我省人社部门牵头,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工信厅等部门配合确定企业类型,企业划型的结论由省政府最终确认。

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变更申请。原则上,参保企业的类型一旦划定,在政策执行期间不再做变动。

四、去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这一政策到期后是否会延续?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是否适用减免政策?

我市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2号)文件部署,我市经认真测算,核定了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方案,全市参保单位在除执行工伤保险费免缴费政策期限外,2020年度其余月份将按照全市2020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方案征缴工伤保险费。总体来讲,2020年度全市工伤保险调整费率的浮动区间和浮动标准,减少了费率上浮单位户数,增加了费率下浮单位户数,进一步降低了参保单位缴费费率。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五、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费款,是否可以退费?是否需要申请? 退费是否按照原缴费路径退回?

对于2月份已经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由相关部门依职权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

对于2月份已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经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沟通后,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费款,也可退费。

费款一般是退回到企业缴费的对公账户。对于非税库银三方协议缴费的,按照缴费人提供的正确银行信息进行退费。

六、疫情期间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和社保登记的关联? 关于减免政策出台前核定单如何处理?

已做税务登记,尚未在税务部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的单位缴费人,无需到税务办税厅进行社保登记关联申请,可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与社保登记的关联申请,缴费人可在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税务受理结果。

减免政策出台前,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属减免范围的核定单信息处理方法:对于已经缴费的核定单,做退费处理;对于已申报未缴费的核定单,税务部门作废申报,社保部门撤回核定单按减免政策重新进行核定,缴费人重新进行申报缴费;对于未申报的,社保按程序撤回后,按减免政策重新进行核定,缴费人重新进行申报缴费。

七、企业申请了缓缴社保费,还能享受减免政策吗? 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仅限于单位缴费部分吗?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会不会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减免政策和缓缴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企业不仅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允许缓缴个人缴费部分。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八、新设立的企业可以享受这次社保费减免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是否享受减免政策?

新设企业应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

业务咨询电话:2182292 ,2171853。

提醒:《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0号)第二条废止执行。

编辑: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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