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车费用起纠纷,广西灵山的两名男子便非法拘禁、伤害他人,最后落了个进班房的结果。
11月15日1时许,县公安局旧州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翁先生报警称:其弟弟翁某在陆屋镇某酒吧被一伙男子强行带到旧州镇六华村委会的山上,向其索要钱款并对其进行殴打。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走访排查,民警发现旧州镇某租车行的工作人员张某剑(旧州镇樟木村委会人)、张某腾(旧州镇六华村委会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26日11时许,民警依法传唤张某腾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随后,经蹲点布控,民警在旧州镇新城路将张某剑抓获。经审讯,张某剑、张某腾均对其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翁某曾在张某剑经营的出租车行内租赁了一辆汽车,因为驾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随后,双方在车辆维修费用上产生分歧。多次催促翁某支付维修费无果后,恼羞成怒的张某剑等人便想给翁某一点“颜色”看看。2019年11月15日凌晨1时许,张某剑、张某腾等人将翁某强行拉上车带到旧州镇六华村委会的一山岭上。一路上,张某剑、张某腾等人不断对翁某进行谩骂、殴打、侮辱,威胁其支付维修费。到达目的地后,张某剑、张某腾等人因翁某筹不到钱又对其继续进行殴打,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最后,张某剑要求翁某打电话给家属帮忙筹钱才放其离开。在接到翁某电话后其家属立即报了警。
目前,张某剑、张某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发生经济纠纷时,
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合法权益,
切莫采取极端行为!
来源:灵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