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演艺人员郑爽被曝
涉嫌签订“阴阳合同”
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
偷逃税等问题,引爆舆论
小申之前也梳理过来龙去脉
日入208万热搜刷屏,她被曝1.6亿天价片酬,阴阳合同曝光,还涉嫌偷税漏税?
昨天
上海税务和北京广电
两部门同时动手
展开调查
随后
央视发表评论
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
“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律师解读郑爽坐牢可能性
4月26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微博爆料,直指郑爽的“天价片酬”与“阴阳合同”。根据张恒的说法, 郑爽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的片酬高达1.6亿元,平均日薪约为208万元。同时,郑全家还使用“阴阳合同”等多种手段规避“限薪令”、少缴税款。
张恒的爆料微博。
根据张恒提供的资料,郑爽的1.6亿总片酬被拆分成了4800万元的“阳合同”和1.12亿的“阴合同”。 前者是郑爽明面上的片酬,后者则被包装成剧方向刘艳(郑爽母亲)名下公司的注资。
虽然郑爽的账面片酬减少了1.12亿,但刘艳仍然觉得税额太高,跟张恒商量如何更好“避税”。“这4800(万)要开个人所得税,但是个票不划算,要40%多(的税)。”她告诉张恒,想让郑爽以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来缴税,这样只用缴20%的税。而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也是刘艳名下公司。
郑爽妈妈刘艳与张恒交流税务问题。
郑爽的做法是否属于非法逃税?如果是,她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张晓告诉记者,如果张恒的举报属实,郑爽的行为已然构成非法逃税。 这意味着郑爽可能面临双重责任:
张晓说,从公开信息来看,郑爽之前并没有偷逃税记录,这次只要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接受了行政处罚,还是有可能免受“牢狱之灾”的。
不过,目前还不清楚郑爽这笔天价片酬属于什么性质、适用怎样的税率, 但因为所涉收入金额巨大,其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起来,对普通打工人而言应是天文数字了。
另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郑爽名下有3家公司被冻结股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被冻结的股权共1585万元,冻结期限至2024年3月。
近期多位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
昨天下午,企业信息查询平台 @天眼查发布消息,称近期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不完全统计, 涉及注销的名人包括有: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本文综合自:央视新闻、环球人物、上游新闻等
编辑:张旭
审核编辑:贺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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