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女贪污犯王守信被枪决:贪污五十万是公司资产二倍
仁义礼智信是传统观念中的五常,也是有识之士的人生信条。王守信的父母。以“信”为其命名,可见对她的期望。
可惜的是,王守信并不“守信”。她本是一个农民,因缘际会下进入了一家燃料公司工作。凭借着高超的手腕,她被多次提拔。长袖善舞的王守信,一步步成了宾县燃料公司的经理。
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职员,到执掌燃料公司的负责人,王守信着实创造了一个职场奇迹。按说身为经理的她,无论从经济还是地位上,都要强于普通人。
衣食无忧的她,不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但在钱财面前,又有几个人能把握得住呢?根据调查,她从1971年到1978年的七年时间中,足足贪污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五十万元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她贪污的金额,相当于所在公司,固定资产的两倍。
当时,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二三十元!王守信贪污的公款,是普通人几百年也挣不来的财富。1979年案发后,办案人员从她的家中搜出了四十多万的现金,和价值七万多的物品。
这个案子曝光后,无数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王守信贪污的金额太过巨大,被时人称为“建国后第一大案”。
王守信落网后,在法庭上,她拒不认罪,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面对法官的审判,她上蹿下跳的,毫无悔改之意。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不知悔过的王守信仍然百般抵赖。不管她如何抵赖,法律终究不会放过罪人。
王守信之所以百般抵赖,她天真地认为,自己已经铺好了路,只要自己拒不认罪,就会有人帮忙把她捞出去。然而,让她始料不及的是,她的许多亲信也都被捕了,他们都自身难保,更加“坦白从宽”了。
当王守信得知自己已被判死刑时,开始装疯卖傻,再也不顾什么体面了。1980年2月,公审大会结束后,王守信被拉往刑场处以极刑。直到被枪决的那一刻,王守信都没认罪,她真是一个顽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