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很多老板总觉得愿意加班的员工才是好员工,不加班的常常会被冷嘲热讽,甚至有些老板早已把员工当成了机器,就连下班回家后也能收到夺命连环call安排工作。美名其曰:狼性文化。
但是很多员工都经过连轴转,身体早已吃不消,这年头,各种加班猝死的新闻一条接一条,而那些还没猝死的,到头来还是没看到加班工资。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的是,加班费必须有!加班时长也有限度!
一、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管是哪种制度,都必须严格遵照工人平均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新规则:一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的,该单位将会面临19万罚款
二、加班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三、如果老板拒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
怎么办?告他啊!
如果老板拒不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拨打114查询电话和地址)举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务必注明拖欠的款项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注意:公务员和军人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他们的工作时间和超时补偿由国家另行规定。
其实,偶尔的加班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正常的,基本上可以接受。但是正常加班的必须给加班费,公司应当制定明文规则:例如加一小时班,有多少加班费?白班,夜班,通宵费用怎么算?
当然了,如果已经长期长时间加班,或是在员工感觉身体壮态欠佳的情况下,不再安排加班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