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上午,曾某堡、党某铭等36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在北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副检察长谢景东、员额检察官邓扬生、检察官助理李金莲共同出庭支持公诉的曾某堡、党某铭等36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庭审现场
谢景东副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公诉人将指控的全案违法犯罪事实的各类证据向法庭逐一举示,并经控辩双方的充分质证与论证,针对本案的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等问题,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和论述。随后,公诉人与被告人、辩护人就多个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
该案创下了我市近两年来涉恶案件起诉被告人最多的记录,且有一名公安协警参与其中(已另案处理),影响较为恶劣。
据悉,该涉恶犯罪集团以曾某堡、党某铭、梁某炎为核心人员,其余为骨干成员,所涉犯罪事实10余起,涉嫌多个罪名。其中,另有一北流市民安镇派出所协警黎某余,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已开庭宣判。
北流市政法委、律师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选派部分人员到庭旁听了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简要案情:曾某堡、党某铭等36人涉恶犯罪团伙于2015年至2018年间,纠集他人组成恶势力,在北流市新丰镇、平政镇、北流市城区等地,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时分时合,共同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盗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述人员涉嫌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8项罪名。
该案是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年批捕的第一案,也是截至目前北流市查处的最大涉黑恶案件,亦是唯一一个有公安机关人员(协警)与恶势力团伙相勾结,并帮助逃避侦查、抓捕的案件。该案的查处,彰显了北流市各司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来源:北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