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胜诉了。
据港媒报道,香港高等法院公布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追讨投资案判决结果,裁定于文凤败诉,并要求她支付周星驰的诉讼费。
于文凤表示当年在两人恋爱期间,曾担任周星驰公司财务顾问,虽说好月薪2万港元,但两人也曾达成从投资获利中分成10%的口头协议。这些年的基金加房产分成,大约7000万港元(说法不一,6000-8000万港元)。
两人关于此事的争执早就存在,今年此事再度被闹上法庭。
上个月(11月25日),周星驰首次出席庭审,在法庭上,周星驰否认了要求于文凤辞去全职工作,专心帮自己处理财政事务的说法,他表示那是于文凤自愿的选择,月薪2万港元也是于文凤同意的。
至于“分成10%”的问题,周星驰认为这只是两人恋爱期间的口头情话,并非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如今于文凤败诉,所求7000万港元也成为泡影了。
不过,周星驰“口头情话”的这种说法,却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争议:
有人认为这很正常,代入我们自己,恋爱期间的“承诺”或许都是真心的,但两人分手后,若是和平分手,成为路人是常态,若是争执分手,咒骂“前任”更是普遍,更别提当年的“口头承诺”了。多少人说过“爱你一辈子”、“非你不娶”、“非你不嫁”,又有多少人分手后还会回头遵守当时的诺言?
当然,也有人认为周星驰这话“太渣太垃圾”了,当年两人之间的承诺,如今他用“只是情话”就敷衍了,实在有种“渣男语录”的味道。周星驰过分看重金钱这一点,基本上是众所周知的,很多当年与他交好的朋友,最终都因此与周星驰疏远甚至决裂,周星驰做人问题很大。
两种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然,毕竟上了法庭,最终的结果还是法律说的算。
而周星驰被不少人“诟病”的金钱观,我们可以从他当年的一个访谈中略窥一二:
“你知道我小时候又穷,有机会有能力的话,就希望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可以多赚一点钱,这个是绝对的,是真的,有时候赚钱这回事,已经不只是要吃什么,住什么样的,坐什么样的车,人有时候,你要不断去达到一些目标。(赚钱)不需要有尽头的,其实你就是不断达到目标的一个过程。但是呢,我还是相信要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核心的事情,然后赚钱是配套的。”
紧接着,周星驰用了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反问举例:“譬如在《西游降魔》的电影里,我为什么不演呢?(我演的话更)赚钱啊,有什么比赚钱更重要,(都说)我那么爱钱?”
纵观周星驰半辈子,出生九龙穷人区,走后门进入艺员夜训班,成为儿童节目主持人,从“死跑龙套的”,到创造“周星驰年”的巅峰巨星,最后转型幕后导演。周星驰的一生璀璨而曲折,或许是因为幼年的经历,让他形成了偏执的性格。
工作上态度上的认真执拗,让他给华语电影留下了数十部经典之作,百看不厌,似乎永不过时;而生活上的偏执古怪,也给他带来了很多非议,指着他鼻子骂的,甚至不少都是当年合作无间的朋友。
上天是公平的,把你完整的性格带走一隅之后,会多给你一部分才华填补这个空缺,周星驰或许就是这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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