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岂能私设地锁“抢车位”
周滔/图
赵飞羽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接到反映,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教师公寓因车位紧张,部分住户私自安装了地锁,导致其他住户出现“停车难”困境。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一般情况下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业主为了自己方便,在公共空间私自安装地锁,不仅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要加强整治,才能更好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竹莺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