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规发放小广告行为

2019-08-02     东营大众网

近日,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在日常巡查中查处一起违规发放经营性广告及宣传品的行为,并给予5000元的处罚,这是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的第一起关于发放经营性广告及宣传品的案例。

目前,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通过对城区违规设置门头牌匾、户外宣传广告、张贴橱窗广告的监管,已得到有效控制,但还是有一些商家心存侥幸心理,雇佣人工发放商业宣传名片、宣传单,乱拉乱挂商业条幅等行为仍然很多,而且机动性较强,不便于取证、处罚。为了维护全市创卫迎审工作的大好形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加大对各类人工乱发乱贴、乱拉乱挂户外广告及发放小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巡查至黄河路与振兴路路口时,发现路口东西两侧各有2人在路边发放经营性广告及宣传品,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违规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随后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4人行为违反了《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不得在道路两侧、交通路口发放、放置经营性广告、宣传品”,依据《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在道路两侧、交通路口发放、放置经营性广告、宣传品的,没收广告、宣传品,对发放、放置的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委派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委派单位做出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告知广大市民及企业:在城区、乡镇随意张贴、喷涂、发放小广告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如需发放广告请通过合法渠道,按相关规定进行发布,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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