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相关医保费用可否缓缴?
疫情期间在外地配药可以报销吗?
在家不能外出,怎么配药?
……
非常时期,特事特办
针对广大参保群众
比较关注的问题
今天(2月13日)
义乌市医保局
出台“四条举措”应对疫情
Q:
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企业,是否可以缓缴?
A:
可以。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可缓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不影响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享受。
Q:
对集中硬隔离的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享受医保等相关政策待遇?
A:
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对集中硬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符合卫健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医疗费用,参照确诊和疑似病人的医保报销政策执行,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负担,即相关人员“零负担”。二是对集中硬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不符合卫健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剩余部分由被隔离人员个人承担。
Q:
部分规定病种人员在义乌市外过年,疫情期间又不能回老家,之前的备用药已用完,外地定点医院配药可以报销吗?
A:
可以。疫情期间不能返义的规定病种人员,如果备用药已用完,允许到驻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购药,疫情结束后凭医保卡和定点医院的发票、就诊病历到我市医保中心报销,金华市外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10%,再按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Q:
疫情期间在家不能外出、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规定病种人员,自己不出门能配药吗?
A:
可以。这些人员如需配药,只要提供患者本人医保卡、规定病种证,委托村、社区已指定的相关人员就可以到定点医院代为配药。
广大市民如需要咨询医保业务
可拨打以下电话
费用结算科:89915106
参保待遇科:89915129
长护险管理科:400036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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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晓燕
编辑:石薇 责编:张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