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东营市河口区按照每年每村30万元标准,从今年开始向50个第一书记帮扶村拨付总额1500万元的第一书记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月11日,河口区委组织部、河口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区直下派第一书记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河口区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把钱用到“刀刃”上。第一书记产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帮扶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具体用于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原有产业优化升级、推广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改善帮扶村生产条件、提供“强村贷”贴息等7个方面。不得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弥补村集体收入,各类办公经费支出、设备和交通工具购置等5种情形。由各镇街财政设立单独账页,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扶持项目的确定按照“项目编制—项目申报—资金审批”工作流程,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两委”联合确定产业项目,编制项目方案,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后,向镇(街道)党(工)委申报。镇(街道)党(工)委联合下派工作队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把关,并向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备案。
河口区还建立日常管控机制,各镇(街道)党(工)委、下派工作队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管理模式,建立项目台账,通过现场调研、召开项目推进会等形式,定期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区委组织部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对扶持资金的支出使用、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扶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年底,开展考核评估,组建产业项目评估小组,实地察看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出具效果评估报告。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出现的项目进展不力或资金使用不当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农村大众记者 唐峰 通讯员 薄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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