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男子发现妻子与他人办婚礼,俩丈夫当面对峙,才知娶了同一人

2022-03-06     千彦水

原标题:内蒙男子发现妻子与他人办婚礼,俩丈夫当面对峙,才知娶了同一人

和你结婚的新娘,前段时间刚跟我结过婚,这事搁谁身上,都难以接受。偏偏内蒙男子小张(化名)遇上了,当自称是新娘丈夫的男人志明(化名)跑来与他对峙时,才发现他们娶了同一个老婆。

志明是35岁的大龄男青年,家人们为他的婚事都操心坏了,就怕志明要打一辈子的光棍,后来还是一远房亲戚说认识一个特别厉害的媒婆,有同村的小伙子去甘肃相亲,婚事就谈成了。于是尹家人便跑去了甘肃相亲,把志明的终身大事解决了。

首先与志明一家人联系的是姑娘的“姨娘”李某,并且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让姑娘阿花(化名)与志明见了面,阿花的相貌不错,志明是心动的,尽管阿花告诉他自己离过婚,志明也不在意,只要两人以后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并且志明的父亲还拿出了1000元表示心意,让两个人见面,促成这段婚事。

志明一家是有很强烈的结婚意,如果阿花肯嫁,志明和她明天便可结婚,不过李某却说,阿花所在的村庄要修高架桥,正在发放补偿款,如果阿花现在就嫁人,便拿不到赔偿款,所以还要等等,但瞧着阿花的心思,她是愿意嫁的,所以两家人可以先谈谈结婚的事情。

对此,尹家人没有多大意见,只要婚事能成就行,于是便开始谈彩礼、三金等东西,只要阿花开口,志明便尽力满足,前前后后共掏出了14.8万元。

一个月后,志明便和阿花举办了婚礼,但阿花以户口为由拖延了与志明登记结婚的事情。不过在当地,两人只要已经举办了婚礼,那便是夫妻了,登记结婚的事情也可以以后再办,所以志明没有多想什么,打算和阿花好好过日子。

然而在结婚后,志明却发现阿花的娘家有很多事,阿花常常以娘家的事情为由离开,两个月过去,阿花和他待在一起的时间都不到十天,志明所憧憬的夫妻生活并没有享受到。而当志明提出要去看望岳父时,阿花又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更是电话不接,让志明很是郁闷。

不过志明对阿花很是包容,觉得女人有点脾气不稀奇,反正阿花已经和他举办了婚礼,是他的老婆了,但没成想,志明一天拿出手机刷视频,却无意看到了别人的结婚视频,瞧着那新娘,怎么特别像自己的妻子阿花?

志明的心里面一咯噔,便拨打阿花的电话,结果还是不接,志明觉得,阿花可能给自己戴了“绿帽”,又或者是为了骗他的钱,总之为了查明真相,志明跑去了和新郎小张对峙,小张和志明这才知道他们娶的是个骗子,继而报警。

警方便破获了一桩涉及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临河区、五原县,包头市固阳县,阿拉善盟阿左旗,甘肃省武威市永登县等地的19起婚姻诈骗案,

此案并不简单,上当受骗不止有志明和小张,阿花和李某并不是亲戚关系,其他嫌疑人与阿花也没有亲戚关系,都是伪装,为的就是骗取男方的彩礼,并且在该犯罪团伙中不知阿花一位“出嫁女”,因为只要是年轻的姑娘,便有“市场”。

大龄男青年往往有很强烈的结婚意愿,为了结婚,便很容易就答应女方的要求,也不会去多细想些什么,从而上当受骗。

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所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依照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在本案中,也反映了互联网的厉害之处,如果不是偶然间刷到了阿花与小张的结婚视频,志明和小张不知还要被蒙在鼓里多久,可能还出现更多的受害人,非但没有娶上媳妇,钱财反而被骗走了。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cf2b3fae7c111ec1f7e1e4568b931a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