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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盐税作为古代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当然不会这么容易就让人钻空子。
朝廷早就规定,所有渔民腌制咸鱼,必须购买官盐。
当然,你也可以用私盐腌,再把咸鱼卖出去。
好吧,很多朝代的人,的确这么干过,你想到的,古代人民早想到了。
渔民是要腌鱼的,这是为了防腐,否则卖不远。
近处又都不缺海鲜,根本没法挣什么钱。
一斤盐,盐户造出来,从头到尾,工本钱,朝廷就给十文。
交上去以后,由朝廷专卖,则是每斤一百文至三百文。
腌鱼五斤,需食盐一斤。
每船打捞数百斤至数千斤鱼、数万斤(大船),以官价买盐,非倾家荡产不可。
在很多偏远地区,非但腌鱼是奢侈的,就连自己吃都很奢侈。
内地许多地方的百姓,根本买不起盐,平时吃饭就吃淡食。
想提高一下生活质量,就让菜叶子沾一下盐巴,好让嘴里有点味。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民国。
譬如贵州百姓吃盐,按照现在多数底层职工的收入来对比,一斤盐能卖到70块钱,这是毫不夸张的。
02
盐对人们其实是刚需,价格的昂贵,是朝廷人为制造出来的,盐一直是税收的大头,但其本身造价十分低廉。
可沿海,海关也是税收大头,盐本身又不是真那么贵,你难道还因为这个,导致渔民缴不了渔税?
因此,大清朝渔民腌咸鱼,不用买私盐,直接购买价格十分低廉的渔盐即可。
政策当然考虑到了题主这样的刁民,刁民是十分聪慧的,故意冒领盐额。
故而规定,渔民出海捕鱼,必须向海关报明鱼数,凭官方发的凭证去领盐。总之也不怕你多报,因为之所以让你报数,既是为了发盐票,也是为了根据你的鱼数征你的渔税。
你还想通过腌鱼来多领盐,进行私贩,朝廷早就识破了你的诡计。
所有渔盐,全部染红,易于与食盐辨别,清代和民国的渔政上,就是这么干的。
腌鱼用不完的盐,得交到库里,有司替你存着,等下回你想用的时候才能用。
但这里就有弊端,比方说实际操作起来,总会有一些偏差和错讹、见不得人的勾当。普通船发2000斤渔盐,小民截流200斤用于走私。
相当于3块钱的盐,倒出去50块钱卖,一次就吞一万块。
从官府嘴里抢肉,是一等一的重罪。
除非你跟盐官有关系。
这叫官倒。
也可以不倒,而是取得某区域独家经营权,任凭你哄抬盐价,这叫盐商。
不和内部人员合作,唤作私倒。
钱镠、黄巢就是这种性质,纯属亡命之徒。
但他们是盐枭,盐枭用不着假装腌鱼,而是直接和官府硬干,硬干久了,就有钱了,然后和衙门搞好关系,你就是知名乡镇企业家,县令吃席都得请你,特别有面子。
像黄巢,家里世代贩盐,拥有武装,家境因为贩盐而十分殷实,乃是曹州知名人士。
小民贩盐,就千奇百怪了。
有用油纸包盐放船底走私的,有抢废弃盐滩贩私盐的,有假冒经商夹带私盐的,盐场的贫户起初很猖狂,后来把盐夹裤里、鞋底的也是有的。
其他朝代,渔民打了鱼,你让他们买官盐,官盐那么贵,鱼都臭了,只能近处卖。
不生在大清朝没有渔盐这样的惠政,像这样用私盐腌鱼卖的,有的是。
元代朝廷还专门为你这种做法制定了法律:
诸犯私盐淹浥鱼、虾、竹笋等货,买,或自行食用,及博易诸物者,照私盐法科防。
不仅卖的有罪,买的,还有吃的,都有罪。
不仅有用私盐腌咸鱼的,还有用私盐腌虾米、竹笋的,都是一群刁民。
这叫防微杜渐,不让刁民钻空子。
03
问:既然清朝官盐那么贵,腌鱼的渔盐这么便宜,那内地的百姓,为什么还是不买咸鱼呢?那买咸鱼,不就能吃上盐分了么?
答:大兄弟,他要是能买得起咸鱼,他早就买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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