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特大杀人案”老实人“凶手执以死刑!
案件背景
2006年9月24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二密镇、柳河县柳南乡、三源浦镇陆续发生5起杀人案件,其中7人死亡、4人重伤。经警方仔细侦查和调查走访,锁定犯罪嫌疑人石悦军,并于9月28日发出A级通缉令。
人物介绍
犯罪嫌疑人石悦军,男,1971年3月5日出生,身高:172cm,户籍住址:吉林柳河县柳南乡派出所通沟村四队6组。石悦军是一名屠户,靠杀猪卖肉养家糊口。在妻子眼里,他十分节俭烟酒都不碰。在当地人眼里,他“很实在”,做买卖大方实惠。
石悦军从小因父亲早逝常被人欺辱,给他的心理留下了阴影。案发前,有关部门在镇里建了屠宰点,规定所有的屠户都要在这里进行屠宰、检疫。石悦军为了省钱,经常偷偷的自行屠宰。
案件经过
石悦军因对通化县二密镇屠宰点负责人李振军及畜牧站检疫人员王玉良收费和管理不满,于2006年9年月23日晚携刀驾驶自家农用货车前往二密镇找到李振君将其杀死在大连川村二组通梅公路旁。
之后石悦军驾车返回二密村,以缴纳检疫费为名进入王家,持刀将王玉良及王的妻子、王的父母等四人杀死,在王玉良的哥哥赶到时用刀刺入腹部致其重伤,随后石悦军逃离现场。
9月24日凌晨,石悦军以买东西为由进入刘国华小卖店内将其杀死,后猛刺其妻在胸腹部数刀致其重伤。随后,石悦军又持刀进入王刚家,趁其不备用刀猛刺王刚腹部致其重伤。石悦军从王刚家逃出后,驾车来到柳河县朱大院村于洪勇家将其杀死,并将其妻子砍成轻伤。
石悦军躲藏时,9月27日凌晨来到通沟村孙红连、刘继芬夫妻房中讨取食物,后担心暴露用斧子将二人杀人灭口。
2006年9月29日早晨,石悦军在吕家堡子村村民赵玉福家老房子内躲藏时被赵玉福夫妻二人发现,后持刀将两人杀死。村民刘金平赶到现场与其搏斗时被刺致轻伤。当日中午,石悦军于被抓获归案,经审讯,石悦军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处理
2006年11月25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悦军特大杀人案进行公开审理。一审宣判,被告人石悦军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6名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丧葬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3万多元。
2006年12月20日上午,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裁定判处石悦军死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石悦军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石悦军被判了死刑,感到最难过的是他的家人,虽然在作案以后被谴责且受到法律的严惩,实际来客,他的家人是无辜的,在犯下罪行时,除了受害人,他的家人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