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翁源县官渡镇华东村巡逻时发现,该村一名妇女正在山上焚烧竹子、树枝、杂草等。
经询问,涉嫌违规野外用火的村民王某某今年69岁,家住官渡镇华东村中心组。据了解,王某某想在山上开荒种植果树,已经连续三天在“罗平头”山违法野外用火。目前,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此表示后悔。
翁源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引以为戒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翁源公安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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