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街坊,医保这件事尽快办好,否则影响你明年的报销!

2019-10-13     高明发布

各位街坊注意啦

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0月15日开始参保

什么时间申报?什么人能参保?

如何参保......速看!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

扣费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

参保对象

1.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3.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我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区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参保办法

本区户籍居民

1.本区户籍居民(民政部门统一申报的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2019年度参保扣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都结转为2020年度参保,无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如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

2.低保对象、特困供养、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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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1.《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2.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子女户口簿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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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在高明区大、中专学校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统一由就读学校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

1.本区居民、异地户籍在校学生、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

2.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无需缴费;

3.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将根据市下发的文件另行通知。

参保注意事项

1.2019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如需在新年度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2.2020年度居民医保扣费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及时存入足够金额进行扣费,扣费成功的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扣费期内因余额不足等主观原因导致扣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

3.由村居委会代申报或代缴社保费的居民,若户籍属于荷城罗西、明城光明、明城坟典、明城苗迳村(居)委会的,需到户籍所属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4.缴费银行账户:参保人可选择本人或家庭成员的佛山市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账户(如使用存折账户的,只能使用存折(结算)账户)或佛山市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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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资料|高明社保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oPfxm0BMH2_cNUgOHO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