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洛阳交警按要求对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主动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大力推行车辆检验、驾驶证补换证、满分/审验教育、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
1、对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1日期间,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延后3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
2、对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状态。
3、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1日期间的,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4、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1日期间,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且超出有效期1年但未满15个月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可不要求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直接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5、新增“转出车辆”核发临时机动车号牌功能。在综合应用平台核发临时机动车号牌功能中,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功能,对机动车状态为“转出”的机动车,转出地车管所可以通过该功能办理核发临时机动车号牌业务,最多允许核发2次。
6、疫情期间,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统一为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请广大用户,下载交管12123APP或者登陆PC端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自助注册和处理交通违法。注:交管12123APP部分功能实施调整,暂时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以及可随时处理6分(含)以下的交通违法。
7、调整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一是将全国互联网服务平台的“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参数统一设置为30个工作日;二是对于预选号牌号码成功且在有效期内的,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后30个工作日。
8、对于2020年1月3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
洛阳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均为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