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记者 杨学敏)正在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正引发人们对校园暴力的思考。记者从苏州市检察院获悉,今年1-10月,苏州未检共提请批捕未成年226名。其中涉及到校园欺凌案件,苏州近年一直保持在个位数。
苏州校园欺凌普法进校园 图源:苏州检察院
当然,这一数据主要是指进入刑事案件定罪的案件。日常生活中,程度较轻、没有进入到司法程序的校园欺凌数量则不在统计之中。
案件虽少,但每一件都可能与数个家庭的幸福休戚相关。
苏州16岁少年欺凌同学至自杀 被判15年有期徒刑
2017年,刚满16岁的小浩纠集同学在学校里严重欺凌身体弱小、性格内向的同学小源,最后造成了小源死亡的严重后果。
小浩出生于外地一户普通家庭,初中毕业后,考到苏州某家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其母亲介绍,小浩小时常遭父亲打骂。
《少年的你》被欺凌的女主 电影剧照
被害人小源同样出生于外地一户普通家庭,由于性格比较内向,在遭受欺凌后一直没有告诉父母或者老师,最终酿成了自杀悲剧。
苏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姚国梅介绍,考虑到本案中小浩随意欺凌同学,造成严重的后果,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最终小浩被法院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而参与欺凌行为的其他同学也分别被判处三年到七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管教未成年方法盘点:收容教养、看守所、少管所、工读学校
对于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其应负刑事责任。在此案中,小浩刚刚年满16岁,刚好达到法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因此送至少管所进行管教。
对于14-16周岁之间未成年人,我国《刑法》第17条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也意味着,对14-16周岁年龄段违法犯罪未成年,将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收容教养,还是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只需责令监护人管教。
值得一提的是,收容教养同样在少管所进行。法律人士介绍,收容教养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是刑事制裁措施,也不同于行政处罚,而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操作和执行,可以理解为由国家对其进行监护。 “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会被带到少管所进行看管,期限是1到3年。”
对于14周岁以下未成年,我国《刑法》则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14周岁以下不作犯罪处理。但“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此外,在起诉判决期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则会被临时羁押在看守所(在苏州,该机构为苏州市第三看守所),判决之后则需送至少管所。
谈到未成年犯罪,工读学校则是一个日渐淡出的名词。工读学校,后改称专门学校,是国家为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开设的特殊教育机构。被送至其中的青少年中,多数犯有不良行为或犯罪行为。矫治这些行为,正是工读学校的一个重要职能。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唯一一所专门招收行为习惯偏差、学习基础差、家庭教育有困难、影响普通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孩子的的工读性质学校,是位于南京的建宁中学。
填平校园欺凌的“阴沟”仍需全社会的努力
尽管类似机构很多,但校园欺凌案件仍时有发生。法律人士介绍,这一部分源于目前有关法律仍处于空白,惩处机制、前期预防干预机制不够完善,缺乏震慑力。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已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草案将“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校园欺凌行为首次明确列为偏常行为,并对家庭、学校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除了法律因素,盘点众多欺凌案件,多数都与父母管教方法不当有关,被欺凌一方则以性格内向、不擅交际的孩子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