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凌晨5点多,泰州姜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周某驾驶的轿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又撞到了相向的另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杨某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后发现,周某驾驶车辆与电三轮发生碰撞时,对向车道的东风雪铁龙轿车是远光灯状态,也就是说,雪铁龙轿车在会车时使用远光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交警最后认定:周某驾驶机动车在视线受影响的情况下,没有保持安全车速,且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驾驶措施,造成所驾车辆与同车道的电三轮发生碰撞;雪铁龙车主崔某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驾驶机动车在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对对向行驶的车辆驾驶员产生影响;杨某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以致事故发生;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与崔某分别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近日,兰海高速北海往南宁方向钦州港收费站附近,一辆小车不慎撞上护栏,造成小车上3人受伤。受伤驾驶人称,事发时,他被对向一辆大车的远光灯照到,灯光晃得自己眼睛模糊一片,导致看不见前面路况,慌乱中乱打了几下方向盘,车子就失控撞上护栏。
虽然很多驾驶员都知道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但在还是有不少车辆会在城市道路上使用远光灯。有部分驾驶员觉得开着远光灯,视野会更宽,更好地把握周围的环境,从而觉得更安全。即使各种媒体极力宣传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性,但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雾天驾驶机动车,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然而,许多驾驶人还是习惯在夜间行驶时把远光灯打开,根本不管刺眼的灯光能使对面的人暂时失明。在两车距离接近尤其是相会时,远光灯强烈的光线会造成对面驾驶人瞬间视野盲区,一般人最快需要 2 秒才能恢复。这段时间,驾驶人对周围行人和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幅下降,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此时车辆速度过快,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这种行为已成为引起夜晚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然国家法律对使用远光灯一直都有规定,但在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过程中,很难对这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目前我国远光灯的规范使用基本上靠驾驶员的自觉,管理并不到位。
除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告诫驾驶人滥用远光灯的危害,让驾驶人认识到不正确使用远灯光是交通违法行为,也是缺乏社会公德的体现,促使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之外,很多司机都建议车管部门要将正确使用远光灯作为考试内容,纳入驾照考试范畴,从而使司机在驾校学车时,就掌握夜间开车时正确使用灯光的方法,提高驾驶人对正确使用远灯光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另外,公安交管部门要严管严查,查处夜间滥用灯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依法严处一起。对那些私自改装灯光的车辆,绝不允许其通过车辆检测。
为了对付夜间的远光灯,广大网友们也是纷纷献计献策。有人使用防远光护目镜,日夜分散开车时的车灯强光;有人在车上装配高亮射灯,只要是对面敢开远光灯,我就敢亮瞎你的眼;还有人说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摆上贞子,让开远光的司机吓得屁滚尿流!
不过,以上方法仅供娱乐,除了说出来解解气外,可操作性并不强。
其实,现在的汽车早已具备了配置不刺眼远光灯的技术。可以采用呈一字排列的多个LED作为远光灯光源,可通过分别独立控制LED车灯的点亮与关闭,实现更加精确的配光控制。与传统车灯照明相比,照射范围更广,且不会造成前车和对面车的乘员炫目。该车灯能够照射到前车与对面车会车时两车之间的空隙,从而帮助驾驶人发现横穿马路的行人。该技术可以根据不同的行驶环境灵活配光,在市区道路低速行驶时可实现配光范围增大;在高速行驶时可以将光线集中在远方。
滥用远光灯对交通出行带来的危害很大,汽车厂商为什么不甘落利用电子控制技术,改善远光灯的使用条件呢?这个答案我也不知道。
不过,这种技术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夜间行车如果道路照明条件较好,驾驶员完全不需要使用远光灯。夜间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比开启远光灯更加有助于安全。在一些照明条件不佳的道路上,为了不对对面车辆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面来车时随时更换。
现在,很多车主车上都有行车记录仪。如果在夜间行车时,对面车辆开着远光灯,行车记录仪将会记下对方车牌号。车主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到时候交警就会给他好好的上一课。
开远光造成的危险,是双向的。所以,那些晚上开着远光灯的司机们,你们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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