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做了哪些调整?

2020-01-15   营运车观察家

六部委修改《网约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次做了哪些调整?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决定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作了修改:删去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据了解,《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且办法中第二、三、四章分别对网约车平台及司机进行了条件约束,以下为原文内容:

行业其他“重要新闻”

1、长宁县首家本土网约车平台“婉美出行”获得长宁经营许可。据悉,该平台主打拼车、快车业务。

2、1月13日,滴滴出行发布2020春节公开信,信中提到春节期间每单都会加收服务费,将全部给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