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 | 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协调经济发展的时序

2023-11-03   社会科学报

原标题:建言 | 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协调经济发展的时序

建言 | 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协调经济发展的时序

建言

当前,我国发展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不平衡。迈上新征程,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应当包括和统筹把握城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建设、空间布局、发展时序等多维度高质量融合。

原文: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

作者 | 河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崔理想/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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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县域涵盖城镇与乡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最基本单位。当前,我国发展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不平衡。迈上新征程,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应当包括和统筹把握城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建设、空间布局、发展时序等多维度高质量融合。

缩小城乡经济发展“鸿沟”

当前,我国城乡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城市偏向及其惯性影响,导致更多高端生产要素、产业载体、新型业态等优先布局城市及其周边,并形成显著的集聚效应、虹吸效应,同时加剧乡村地区关键生产要素流失与短缺等现实困境,拉大城乡经济“鸿沟”。

推动城乡经济发展高质量融合,亟待扭转城市发展偏向,加快实现城乡经济发展时序、方式及关系相协调。实践中,应以有效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城乡经济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城乡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强调的是,有效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并不是缩小城乡经济总量的差距,而是要有效缩小城乡经济发展红利由城乡居民共享的人均差距。既要保障城乡产业发展能够有效为城乡居民提供与城乡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又要保障城乡居民在共享城乡经济发展红利中的人均差距被限定在合理范围之内。

构建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善治能力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如果说城乡经济发展的高质量融合是高效率“做大蛋糕”的关键,那么城乡社会治理的高质量融合将是高水平“分好蛋糕”的保障。当前,我国城乡社会治理也存在突出的城市偏向,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征程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早日实现。

推进城乡社会治理高质量融合,应坚持把实现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城乡差异及发展需求,坚持城乡共治,以有效缩小城市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成效之间的差距为目标,着力处理好“融合与边界”“共治与自治”等关系,避免走过度城市偏向、物质本位等老路,既科学甄选城市先进社会治理模式及经验向乡村推广,又注重维护乡村自治的特色、权利与空间,构建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善治能力、模式及体系。

实现城乡之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推动城乡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但在城乡生态文明融合建设中,“重城市轻乡村”、城市废弃物及污染物向乡村地区转移、尚未建立城市对乡村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等现象依然突出,乡村“生态优势”难以有效转变成“民生福祉”,城乡之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整体实现和局部实现未能有机统一。

实践中,应立足城乡生态资源禀赋及融合基础,持续固牢“两山理论”转化支撑,拓宽“两山理论”转化通道,切实把县域尤其是乡村地区的“生态优势”转变成“民生福祉”,推动城乡之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整体效应与局部效应有机统一。需要强调的是,城乡生态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搞“形象工程”,尤其在非农产值占比高、财政收支缺口大的县域,要理性投入、科学发展,避免生态建设非理性、过度投入导致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显著的扩大效应,进而背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现代化建设初衷。

推进城乡原有空间布局的再优化

城乡空间是特定地理空间上城乡居民长期经济社会活动和变迁的产物。当前,我国城乡空间的长期隔离及显著差异,导致城乡关系存在经济、社会、生态等复杂多元的利益冲突和空间矛盾,严重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另外,城乡空间布局仍然更多由市场主导,同时政府统筹和引导作用存在城市或临近城市偏向,导致远离城市的乡村地区发展机会、权利难以获得和实现,进一步加剧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单向流动和发展不平衡。

推进城乡空间布局的高质量融合,应立足城乡空间差异等实际,以有效缩小城乡居民在空间生产过程中平等享有发展机会和空间权利之间的差距为目标,坚持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双融合”驱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共同体,实现城乡空间正义。需要强调的是,城乡空间布局的高质量融合并不意味着城市空间取代乡村空间,而是要重新定位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既避免“城市偏向”,又避免“乡村偏向”,实现对原有空间布局的再优化和原有空间关系的再发展。

警惕城乡发展时序的过度偏向

回顾我国城乡关系的历史演变,城乡发展历来都有一个时序问题,并形成显著的先发与后发、城市偏向与乡村偏向等区别或现象。无论是城市偏向,还是乡村偏向,本质上都是践行先富地区带后富地区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种途径和过程。需要警惕的是过度偏向,尤其是当前过度的城市偏向,这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

针对当前城乡发展时序融合过程中仍突出存在的城市偏向问题,实践中,尤其在城乡差距显著的县域,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灵活实施乡村偏向的政策和财政支出,引导城市要素资源向乡村地区流动配置,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弱项,有效缩小城乡携手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及结果差距。而对于城乡差距不显著的县域而言,应针对现代化建设具体事项,灵活采用城市偏向或乡村偏向的政策和财政支出,扬优补弱,提升城乡携手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效率及水平。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74期第2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宋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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