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注意了!
有一笔津贴马上要到账咯
不会还有友友不知道吧?!
6月开始
高温津贴将开始发放
一共发放5个月!
快一起来了解!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6-10月,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13.8元。
据悉,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生产者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怎样才算在高温下工作?
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领取了会影响原来的工资吗?
……
快接着往下看!
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和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 共计5个月。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注意:
除了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高温津贴发放的对象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作业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工作的辅警等。
高温津贴会影响原本工资吗?
不会。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注意: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可以向市人社局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将由市人社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
逾期未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提供清凉饮料的将被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珠海特区报、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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