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9时许,胡某某报警称:其放在铺子内的平板电脑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分析研判,初步锁定嫌疑人五合乡人尹某某。10月18日10时,侦查民警在五合乡将犯罪嫌疑人尹某某抓获,并查获其盗窃的手机一部,后民警将嫌疑人带至腾越派出所办案区调查,经讯问,尹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并供述其伙同陈某某、刘某某多次盗窃手机、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后民警根据线索依次将陈某某、刘某某抓获,并追回手机、自行车、平板电脑等物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6日9时许,胡某某报警称:其放在铺子内的平板电脑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分析研判,初步锁定嫌疑人五合乡人尹某某。10月18日10时,侦查民警在五合乡将犯罪嫌疑人尹某某抓获,并查获其盗窃的手机一部,后民警将嫌疑人带至腾越派出所办案区调查,经讯问,尹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并供述其伙同陈某某、刘某某多次盗窃手机、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后民警根据线索依次将陈某某、刘某某抓获,并追回手机、自行车、平板电脑等物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