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元贷款,中介公司居然要一次性收15万元‘履约保证金’!”消费者文先生向消费质量报投诉维权中心投诉称,2024年4月,他通过一家名为成都保中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保中保公司)的贷款中介公司向某银行贷款45万元,却被保中保公司一次性收取15万元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接投诉后,记者联系了成都市牛市口街道办和牛市口派出所,经几方努力,为消费者追回13万元。
投诉:贷款45万元被收15万元“履约保证金”
“你好!我是XX银行信贷部。你在我行的一笔授信398000元的贷款获得通过,请问你是否需借款?如果你有需要我们可以见面沟通。”一通这样的电话让文先生第一次接触到保中保公司。
2024年4月26日,文先生和女儿小文一起见到保中保公司李经理。据李经理介绍,保中保公司可帮助文先生尽快在银行办理一笔贷款,但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随后李经理向文先生提供了一份《贷款居间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中约定,如果文先生成功办理贷款将收取贷款金额5‰/月履约金;该服务协议中要求文先生填写拟贷金额60万元和拟贷时间120个月。
文先生当场就对协议中的拟贷时间提出质疑:“我贷不了那么久的时间。”李经理的解释是:“你贷的是随借随还产品,可以提前还款,你可以把时间写长一点保障资金使用周期长一点。”于是,文先生与该公司签订协议。
几天后,文先生收到银行为其提供的45万元贷款。随后,文先生接到保中保公司贷后人员电话:“你的贷款,还需要我们帮你走一个流水。”当天文先生与保中保公司一位姓罗的工作人员在一家茶坊见面。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文先生先把银行放款的45万元转到一个指定账户,随后却只返给他30万元。其余15万元,对方给出的理由是公司作为贷款中介公司,为防止借款人不履约还款,需要收取15万元“履约保证金”。
被保中保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后,文先生认为很不合理,先后多次向该公司提出退还15万元“履约保证金”均未成功。
文先生通过天眼查查到,保中保公司被列为“经营异常”,其中就涉及服务合同纠纷等问题,其办公地址也与登记地址不符。但对方一直不愿见面、不退“履约保证金”。
跟进:记者帮投诉者追回13万元
6月20日,记者对文先生的投诉进行跟进。记者调查发现,保中保公司并无实际办公地点,开展签约和业务洽谈是在成都市锦江区摩根中心3401号的一家名为“签约中心”的场地内。
记者调查发现,这家标注为“签约中心”的机构也是一家从事贷款的公司,同时该公司称与保中保公司属于合作关系。
7月16日,文先生再次联系保中保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对方仍拒接文先生的电话。
当天下午,在牛市口派出所和牛市口街道办帮助下,找到了与保中保公司合作的摩根中心3401号“签约中心”相关负责人,通过该负责人联系到保中保公司负责人,并约定7月17日对文先生的诉求进行协商。
7月17日,在消费质量报记者、牛市口街道办工作人员、牛市口派出所民警共同见证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保中保公司退还文先生13万元“履约保证金”。
据牛市口街道办和牛市口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近期由于接到保中保公司多起投诉,当天街道办和派出所在该公司大门外摆放“该公司涉及多起贷款纠纷 请谨慎办理”的民警提示宣传。
全媒体记者 高杨曦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编辑 | 孙家钰
校对| 陈蕊妮
责编 |张可
审核 | 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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