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10点33分,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福田湿地公园湖中落水,需要救援。
接到指令后,福田所教导员王江立即带领民警方伟刚和3名辅警携带救生圈、救生绳、强光电筒等装备赶到湿地公园湖岸边。救援人员用强光电筒搜索湖面后发现,湿地公园湖中央确实有一名男子的脑袋露在水面上。
与警方同时赶到现场的,还有福田街道专职消防队队长骆亮亮和6名队员。发现湖中目标后,骆亮亮立即安排会游泳的石俊龙、陈志强穿上救生衣下水救人。
当两名救援队员接近目标时,水中男子边大喊“别过来”,抗拒救援人员的施救。
当晚义乌最低气温在2°C左右,水中男子最终扛不住寒冷,被两名救援队员成功救上岸……
救援队员在湖中营救时,民警方伟刚和队员们也在不远处的岸边找到了男子脱下的衣裤、一只手机和身份证等。
男子救上岸后,脸色发白、瑟瑟发抖,救援人员帮其脱下湿衣,换上了干燥的衣服,并将其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民警随之赶往医院,关注落水男子身体恢复状况并做心理沟通工作。
事后,民警了解到,被营救的男子是陕西旬阳县的刘某,今年25岁,留在岸边的手机上保存着一封遗书。
查明轻生男子的身份信息后,民警马上与他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刘某的父母并不在义乌,他与表哥吴某同在苏溪镇某企业务工。吴某等亲友接到警方电话后,当晚就赶往医院陪伴刘某。
经医生检查和采取保暖等施救措施后,刘某已于次日出院。在医院期间和出院后,福田所民警对刘某作了耐心的开导。目前,刘某情绪稳定,表示不再轻生。
人生是一次单程的旅行,旅行途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警方提醒:人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千万别产生厌世轻生的念头,不妨多找几个知心亲友聊聊天,解除心理压力,想办法战胜困难才是上策。
来源:义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