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面柔情撑起少年成长蓝天 女检察官12年做好一件事

2019-10-14     昌邑市检察院

身着“检察蓝”制服,一头利落短发,浑身散发着正义与威严,她就是张镧,今年37岁,是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检察官。12年从检生涯中,她以过硬的专业素养、“爱心、耐心、细心”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道路上。

“相比其他检察业务来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具温度。”张镧说,未检工作不仅要办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重在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特别是如何预防缺少家庭关爱、缺乏监管的未成年人涉罪,这些是摆在未检工作前面的一道难题。

多挽救一个孩子,就是多挽救一个家庭。自2013年成为一名未成年人检察官以来,张镧在每次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都会下意识给予案件更多包容和耐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再多做一点努力,希望帮助孩子走好未来的人生路。

张镧(左一)给村(社区)小朋友上法治公益课

多年前一起案件让张镧印象深刻,因为当时她顶着巨大争议和压力完成,幸好结果是圆满的。那是一件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件,按照正常流程,即便是未成年人,涉嫌抢劫,依然需要判刑。但是,张镧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入了解其家庭背景,发现其父几年前因故去世,其母生性好强,对他管教十分严厉。父亲去世的打击,家庭环境的改变,又缺少家人关爱,让他的性格变得十分叛逆。在发生该案件前夕,这位未成年人正因为升学问题跟母亲发生了很大的争吵。为了发泄长久以来积压在心里的痛苦和愤懑,他把抢劫当成一种游戏去尝试。结果去抢了一家水果店未遂,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进了看守所。

“我跟同事走访了孩子所在的社区和学校,了解到他是因家庭变故而叛逆,孩子本质不坏,在学校老师和同学有什么事他都第一个站出来帮忙。其实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要挽救这个孩子。”张镧告诉记者,她决定取消起诉。

可以说,在张镧决定不起诉以前,海宁从未有过对未成年涉嫌抢劫进行不起诉的案件。为此,检察委员会专门召开2次会议专题讨论,最终投票决定对该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对《刑事诉讼法》中符合法律规定,悔罪态度良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暂不起诉,给予六个月到一年的考察期,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考察观护小组,通过心理辅导、公益劳动等形式进行教育矫治。

“当知道这个决定之后,我心里悬着的石头也放下了。”张镧十分欣慰,这对孩子来说,无疑挽救了他未来的人生。

鉴于这名未成年人是一名高中学生,附条件不起诉就是给他一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让他每周写学习周记,每月进行思想汇报,同时联系社区和学校,对其进行评价。最终少年也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其实我觉得我工作的意义就在于此,少一个未成年罪犯,一个家庭就多了幸福感,社会就多了一份和谐,中国梦就多了一个建设者。”

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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