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GDP合计总是多于全国GDP的统计问题,很快将得到解决

2019-09-19     山川网


山川网:9月16日,国新办就8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在谈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展时表示,将在第四次经济普查获得新的数据资料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地区GDP统一核算。“根据这次普查结果,我们将实施GDP核算下算一级,由国家统一核算地方GDP。”

其实早2013年初,不少媒体发现,根据各地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国各省(区、市)核算出的GDP相加总量达到57.69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初步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高出了5.76万亿元,多出来的这部分相当于当年我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的经济总量(2012年广东生产总值为57068亿元)。

到了2017年,人们再次发现,上一年(2016年),全国31个省份中只有3个省份的经济增速低于当年的全国增速。以上问题,在国内各省市历年经济数据统计过程中均长期存在。

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原因,存在客观与主观两方面因素。

客观层面,这与我国统计领域采用的“分级核算”制度有关。目前,全国GDP和地区GDP采取分级核算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核算全国GDP,省一级统计局核算本地区GDP。

而就像在9月16日的发布会上,付凌晖指出的那样:“在地方核算GDP过程中,因为存在跨省交易和重复计算的情况,过去一直存在地方GDP加总大于全国GDP的情况。”

主观层面,显然就是各地方执政者过去多年的“唯GDP论”。在评论“唯GDP政绩观”时,人民日报海外版曾刊发过这样一句话:“政绩不够,数字来凑”是个别地方官员从政的“秘诀”。

此前,天津、内蒙古、辽宁各省都曾出现统计数据造假问题。但实际上,GDP数据存在问题的地区,事实上并不止以上几省。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像以上几省一样被媒体广泛报道。

为了推动地方GDP数据进一步“脱水”,中国目前已双管齐下采取措施。

一方面,强化造假追责。《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都强调要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推动数据生产并轨。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未来各省GDP数据将不再自行生产,而改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核算。

今年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也在会上介绍称,正在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

组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进行,由国家统计局对各个省区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停止对各个地方生产总值总量和速度进行排名这种做法。

但是官方层面取消排名,是否就能够降低许多经济发展不尽如人意地区地方执政者的“玻璃心”,还有待时间的观察。

不少地区执政者之所以如此在意地区GDP数据,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政绩思维外。本质上是包括GDP数据在内,地区治理及发展的各项工作成果都乏善可陈,所以就会格外注意“面子工程”。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在弱化地方生产总值考核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包括医疗、教育、民生、基建、环境等在内各项地区指标考核。否则,单向的“松绑”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_dvoTW0BJleJMoPMB5W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