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鸡蛋吸63人740余万元 受害者多为老年人

2020-01-13   大庆网

在商城消费一定的额度,不但可以得到商品,花的钱在一年之内返还,还能获得56%到151%的高额回报,这样的好事,你听说过吗?

  63人相信了这样的“神话”,“投资”740多万元,本以为,可以通过返利多赚钱,却未料到,突然有一天,这家叫“老妈乐”的公司,不再给他们返钱,这些人,这才慌了。

  记者了解到,投资的人绝大多数是老年人,之所以有了解这种“投资”的机会,是因为该公司以免费领鸡蛋的方式,将其吸引到店内,进而对其进行“洗脑”。

  免费鸡蛋

  引众多老人上门听课

  我们经常看到有人在商场附近发传单,宣称只要去某某地点,便可免费领鸡蛋,去领鸡蛋的人,大多是老年人。

  2017年4月,我市一位老人接到一个传单,称只要到“鑫家全”日用品店,便可免费领取鸡蛋或者一元钱现金。

  这位老人被免费鸡蛋吸引,可进入该店后并非领鸡蛋那么简单,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要想领鸡蛋,需要坐下来听一名男子讲课。

  随后,这名男子开始向众多老年人,介绍一家叫“老妈乐”的公司,称其如何有实力,并表示只要缴纳不同金额的费用,购买商场的产品,便可成为不同等级的会员,领取购物券给予返利。

  《老妈乐商城会员章程》有5个级别:一次性消费1280元为银卡会员;一次性消费6400元为金卡会员;一次性消费12800元为钻卡会员;一次性消费19200元,为白金会员;一次性消费25600元,为翡翠会员。

  银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购物券2000元;金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购物券15120元;钻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购物券31520元;白金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购物券47920元;翡翠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购物券64320元。

  购物券上的金额,按10到12个月返还,一般来说,4到5个月,便可以“收回”本金。

  消费返利

  吸收公众存款740余万

  银卡、金卡、钻卡、白金、翡翠会员,除了可以得到消费的产品,享受免费旅游外,其投资的最高回报率,分别达到了56%、136%、146%、149%、151%。

  商城上的产品,主要有床上用品、保健产品、小家电商品等。可以说,这样的返利模式,据有极高的“回报”。

  相当于花钱购买产品后,所花的钱,分10到12个月返还,还能赚取56%到151%回报。

  这样的好项目,具有极大的诱惑,很多老年人听课后,纷纷掏钱加入会员,即便其购买的商品,并非其生活所需。

  那么,“老妈乐”这家公司,是如何进入大庆的呢?

  原来,该公司大庆地区一名见习经理,以他人的名义,成立了“鑫家全”日用品店。

  2017年4月份,这位见习经理,聘用张雷(化名)为店长,负责经营管理该店。

  张雷按照“老妈乐”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免费发放鸡蛋和一元现金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进店,然后对其进行“洗脑”,引诱消费投资。

  每天,张雷将吸收的资金,于当日转给上级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根据指示,再将部分资金返还给张雷,由其返还给参与集资的人。

  短短5个多月的时间,张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吸收的63名集资人的资金,共计740余万元,转给了工作人员。集资人主要为老年人。

  其中,还不包括张雷和亲属,总共投资的27万元。

  该公司只给张雷的账号返还现金74万余元,相当于所有集资人投资的十分之一。

  停止返利

  仍有人进行疯狂投资

  2017年9月17日,该公司不再给会员返钱。即便如此,仍有会员继续消费20多万元,并获得购物券。几天后,张雷将20多万元,转给公司的工作人员。

  这段时间,见习经理让张雷对会员说,最近公司的优惠力度大,以前买三个翡翠卡,赠送一个翡翠卡。现在,只要买两个翡翠卡,便可以赠送一个。

  张雷没有想太多,随后对会员进行宣传,很多会员觉得,吸引力很大。

  有两名会员,分别交了一万多元和两万多元,另外两名会员,分别交了五万和五万余元。

  在此期间,该公司一直没有给会员返钱,这让张雷感觉心里很不踏实。他感觉,公司可能出现了不好的状况。

  此前,张雷也参与了消费返利,从他人处“抬”了15万元钱。

  在公司不给返钱的情况下,张雷特别担心,这笔欠款无法还上。

  于是,他没有将四人“消费”的14万余元现金,转给公司的工作人员,而是将其转到个人的银行卡里,用来偿还欠款和个人消费。

  投案自首

  数罪并罚获刑三年半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如果说刚开始,该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会员返利,大家尚可理解,可时间长了,很多会员都感觉特别心慌,会员们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底,张雷被刑事拘留,随后,“老妈乐”公司的负责人,因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侦查。

  据了解,该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投资受损群众10万余人,涉案金额100余亿元。

  法院认为,张雷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发放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等方式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740余万元。其行为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张雷在非法集资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资金14万余元,用于归还其个人欠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吸收的公众存款已部分返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张雷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3万元;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