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多年合伙开饭店的好朋友,竟然是冒用他人身份的骗子

2020-04-23   周到客户端

2014年初,陈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男子小余。后来,两人逐渐成为好朋友,不但租给给对方,还在2016年底合伙开了饭店。陈先生做梦都没想到,这个所谓的小余竟然是冒用他人姓名的骗子,陆续骗了他和朋友很多钱……

挪用装修款后找不到人

2014年初,陈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子小余,并将位于奉贤西渡的房子租给他,逐渐成为朋友,在2016年底还合伙开了饭店。

2017年初,两人聊天时陈某说自己的房子需要装修,但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小余刚好有空,就主动提出帮忙。

不久,小余选了一家装修公司提供的方案,陈某看后很放心,遂将装修手续、签订合同等事宜全权交予小余,需要付款时知会自己转账给他。

至2018年5月,这期间陈先生一共给小余转账约16万元,忙完手头事,他奇怪为何时间这么久装修却仍未完工,就自行到装修公司询问。

一问才知,小余签订的装修合同是7.7万元,而非他告诉自己的12万元,同时小余只付了5万多元,尚有2万多元未付款。

知道实情后的陈先生很吃惊,他找到住在西渡的小余对质,小余解释钱确实是被自己用掉了,因为家里有事才会骗陈先生。

小余叫他不要着急,会慢慢把钱还上,随即拿出3000元现金给装修公司。陈先生相信了小余的解释,想来朋友可能确实有困难,便没再追究,自己付了剩下的2万元装修款。然而第二天,小余就从西渡消失了,只有微信告别,但找不到小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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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竟然也是冒用别人的

2018年8月中旬,陈先生突然接到一家网络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确认归还贷款的时间,经细问,他才知道账户名为小余,原来他用陈先生的身份证注册网贷App并贷款1.5万元,还关联了一张自己并未办过的银行卡。

因为涉及到身份冒用,陈先生微信联系小余质问此事,小余又承认了,称以后会还,但拒绝面谈。

陈先生和朋友交流后发现,小余不仅骗走了自己的钱,还以装修饭店、家里有事急用等各种名目骗了其他几位朋友,他们决定一起找小余。

2019年5月,凭着之前的印象,他们找到的小余的户籍地,惊讶地发现此小余非彼“小余”,原来他们认识的那位男子冒充了这名小余的姓名。

陈先生等人立即到派出所报案。经过侦查,2019年12月25日,民警在奉贤区某住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原来,王某借用了余某的身份信息,在奉贤西渡地区交友,在取得陈先生等人的信任后,进而诈骗钱款用于还债。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姓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多名公民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