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写给全省货车司机们的一封信

2019-11-12   绍兴交通

尊敬的货车用户: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我省于11月1日正式启动记账式货车ETC套装发行。根据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货车单卡用户不再享受通行我省国资路段八五折通行费等优惠政策(含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请在年底前尽快升级为ETC套装用户。

升级后的货车用户2020年1月1日前,请走人工车道,入口领取通行卡,出口使用ETC卡支付通行费;2020年1月1日起,可通行ETC专用或混合车道,实现不停车通行。

今后我省只保留一条人工车道,如您因没有办理货车ETC而走人工车道,将影响您的快捷通行,通行费还不能享受优惠,请及时前来办理。

办理须知

个人用户: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

单位用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集装箱(含集装箱牵引车)车辆还需携带道路运输证原件。

办理渠道:即日起,各合作银行网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全省主要收费站、服务区等均可办理货车ETC,您可携带有效证件就近办理,或联系服务网点预约上门办理。

详情请询0571-88891122。

省ETC中心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