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反思:我们应该有所敬畏

2019-07-28   法律读库

作者:孙建民,笔名:青锋暮寒,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旁听者、记录者,客观但不冷心,著有长篇小说《逆天血》,有作品散见于《电影评介》、《检察日报》、《水城文艺》等报刊。个人微信公众号:世间趣活。zhang

张扣扣案代理律师邓学平在接受采访。

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东西值得我们去敬畏,比如道德规则、法律法规、公平正义。

我们敬畏一些事,并不是怕生事端的胆小懦弱,也不是人云亦云的盲目屈从,还是知道这些事值得我们尊敬,值得我们维护。

比如自然环境,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一个有机整体,我们可以有“人定胜天”、改造自然的魄力和行动,但仍要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生活的更好。

比如法律尊严,虽然我们的法律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但仍然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尊严,仍要对法院判决予以尊重,这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法律人的责任。如果法律的权威遭到无端质疑,连我们法律人都没有出面维护,那么谁还会从内心深处去相信法律、遵从法律?依法治国将是一句空话。

这也是我在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上多次发声的原因。其实该案与我没有一点关系,我为什么要花费时间去招惹麻烦?公平正义是所有人的诉求,也是法律的目的之一,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用证据还原事实,用法律评价案件。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之前,很多人在网上呼吁“刀下留人”,在他执行死刑之后,很多人又在痛惜遗憾,理解他们的心情,只是不认同有些人借机攻击审判机关颠倒黑白、机械办案的指责攻击。

在开口评价案件之前,我们应该做的难道不是先去详细了解案情?如果连基本案情都不了解,你怎么确定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如果你的观点建立在主观臆想或者是虚假信息的基础之上,你确定自己的观点是有价值的吗?

比如张扣扣母亲死亡一案,很多人指责该案审判不公,实际上许多人连该案的判决及法律都不了解,只是听了一方的片面说法就得出了结论。

对于该案的判决我不再评价,只提醒一下大家注意一下以下几点:第一,案发地,案件发生在王家。第二,首先挑起事端的是谁。第三,谁先动手打的人。第四,真正动手的都有谁。第五,张扣扣母亲是在斗殴结束后多长时间死亡的。

真正了解了案情之后,再去查阅当时案件判决依据的《刑法》,然后去评判该案的判决结果。这样才能正确判断。

张扣扣杀人案是一场悲剧,无论是对王家还是对张家。找不到张扣扣非去杀人(其中一名被害人当时不在前案现场)的理由。我们必须尊重生命,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悲剧远比借机发泄个人情绪重要。

不能自行代入,不能盲信盲从,应该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审视自己之后,再出声发言。

信息时代,人人都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获取信息,从某一意义上说,人们获得了更多的平等。信息时代,我们获得真相的途径比之前更加丰富,人人都通过网络可以发声,从某一意义上说,人们被蒙蔽、欺骗的难度更高,即便在某一时间段内可以引导舆论,但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比如“衡阳看守所所长夫妇打人事件”,一方当事人发布经过剪辑的视频,声称贺某某平时“为人和善”,在逗孩子之后,遭受看守所所长夫妇的暴打,从他发布的视频上看,贺某某也确实被一男子殴打,一时间舆论哗然,人们纷纷指责涉事警察“仗势欺人”。

事实呢?在公布完整版的监控录像之后,事件马上反转,原来警察夫妇并不是无缘无故打人,首先动手的就是那个“和善”的贺某某,他先后殴打了女民警和在场劝架的女老师,在看到自己的妻子被人骑在身下暴打之后,男民警才用暴力制止对方对自己妻子的暴力伤害。贺某某一方口中所谓的“逗孩子”行为是追进女卫生间里强亲女孩。这才是事情的来龙去脉。

客观事实应该得到尊重,在发表意见的时候应该有所敬畏,每个成年人都得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随着张扣扣被执行死刑,从法律角度讲,该案已经告一段落,但对该案的讨论将继续下去。个人在情感上同情张扣扣年幼失去母亲的遭遇,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事实就是事实,不能人为再去制造对立与仇恨。我们要做的,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