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严控,防火于未“燃”!我州清明节期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

2020-04-07   红河发布
严防严控,防火于未“燃”!我州清明节期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

4月6日,记者从红河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清明节期间,我州各地宣传和防范工作到位,13县市无火灾发生。


据统计,全州共组织开展各种类宣传2万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万份。在有效宣传之下,文明祭祀、鲜花祭扫正被我州越来越多群众所接受。


开展防火宣传


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然。今年清明节前夕,全州各县市开展了防火演练,对火情热点进行严防死守。


进行防火培训


开展应急演练


红河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4月3日至5月10日,所有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实行林区设卡管理,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林区,禁止祭扫活动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火人员到林区巡逻


为了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红河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全州13个县市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对火情火灾高发地区进行重点督查整治。全州共签订各类森林防火责任状(书)23万份,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150支2376人、应急森林消防队21支3680人。


记者:王宗林

图片由红河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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