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线审理了涉黑河自贸片区建设23件系列案件。
“首先感谢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庭审,今天我们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开庭,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2月17日上午,黑河中院民事审判团队通过互联网在线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黑龙江省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某胜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23件。
该系列案件既涉及黑河自贸片区黑龙江大桥建设的正常推进,又涉及23户农民的切身利益。立案后,黑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忠东牵头组织召开了案件协调会,对案件的审理和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民事审判团队召开庭前会议,积极与每个案件的当事人沟通,协商确定通过互联网,按该系列案件按原定时间开庭审理,避免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自贸片区建设的影响。
黑河市爱辉区二公河是黑龙江右岸一级支流,2018年6月16日至6月17日间,爱辉区出现强降水,达到暴雨量级,降雨不能及时从耕地排出,造成李某胜等23户村民耕地被淹。经核实,原二公河中桥处有临时围堰用于水闸泄洪,但在建设“三江四岛”工程中水闸被过往车辆损坏,之后建设单位曾更换过涵管。
黑龙江某公司在承建中俄黑龙江大桥工程时,未及时考虑涵管过水能力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导致围堰导流涵管过流能力不足、水位雍高、造成内涝。农户多次与施工企业进行沟通,未达成和解协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2019年11月13日,李某胜等23户村民向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黑龙江某公司赔偿因其施工行为造成涵管排水能力下降导致的耕地经济损失。2019年11月25日,法院判决被告黑龙江某公司赔偿李某胜等23户村民部分经济损失。判决宣判后,黑龙江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黑河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时,双方当事人准时“到庭”,法官及书记员着装规范,防护措施到位。核实当事人信息、审查证据材料、开展法庭调查……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实时查看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当事人诉讼权利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因素影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黑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