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收快递新规定来了

前两天在网上买了洗衣液

正好周末的时候到了

等了两天才收到短信

说给我放到小区的超市了

然后就被下面这个话题刷屏了

一看到这个话题

也是心里一肚子苦哇

平时工作日要上班

快递在上班时间到了我又不在家

只能拜托快递小哥帮忙放在自提柜

但是小哥常常说自提柜已经满了

给你放在驿站或者超市吧

可是放这两地方还得交1块钱保管费才能取

有苦说不出哇

所以一看到下面这条消息

就兴奋得手舞足蹈了

邮政局公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据国家邮政局7月19日消息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于2019年6月12日

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如今,不少小区都设有快递柜

暂存包裹在一定时间内免费

但部分地区却存在保管期收费现象

国家邮政局发布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同时,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

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

具体可以注意以下四点

1

快递柜应可验收、可拒收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

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2

实名制

如出现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

以及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

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等情形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

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

3

使用快递柜需征得同意

第二十二条就提出: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4

快递柜收费问题

《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这个消息一出,网友们热议纷纷

表示支持!

还有吐槽过往的经历让人不禁捧腹

此次新规

智能快件箱

“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同时,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当场拒绝签收”等规定

真的是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