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全县脱贫还有146天
距与全国同步小康还有509天
“黑恶势力”,
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全面开展,
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民警自制漫画,带你了解“黑恶势力”。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黑恶势力”
一网打尽
绝不姑息
“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
2、把持基层政权;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
4、煽动群众闹事;
5、强揽工程;
6、欺行霸市;
7、操纵经营黄赌毒;
8、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
10、跨国跨境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
12、食药环领域;
13、阻碍执行公务;
14、“保护伞”;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来源:中共康县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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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939-5126486
电子邮箱:lnkxs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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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邮寄地址:康县城关镇中街11号县委四楼扫黑办
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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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邮寄地址:康县城关镇中街11号县委五楼纪委信访室
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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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邮寄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90号刑警大队内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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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齐康庆 审核:冯丽蓉
责编:任志伟 编辑:杨莹玲